一角二水 发表于 2007-12-27 14:07:07

处罚过重,一、直接开除,二、员工不服,
处罚过轻:一、不感恩,下次还可以这样,二、这次放我一马,我一定好好干,把这次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制度的完善成本最高,这次的损失也是。
但不合格的产品必需马上补救。不能让客户陪你一起损失。

zhuyong983 发表于 2007-12-28 07:46:00

先要解决问题,目前这批不良如何处理,怎么样预防再次不良,因为品质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利润.所以我说,怎么样给公司减少损失,才是品质的职责

黑虎 发表于 2008-2-13 20:18:54

两者不矛盾

两者不矛盾,现场查原因教育当事人也很重要。根据两者轻重缓急来处理

dapad 发表于 2008-8-19 13:25:24

ff

产品质量是检测出来的是上个世纪的观点啦,现在21世纪讲究的产品质量是管理出来的。检测毕竟是被动的,问题应该主动解决

cpabugi 发表于 2008-9-4 14:33:54

出了问题,应该先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根本原因找到了,那应该负责任的人也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就有了。至于追究谁的责任如何追究责任那时领导的职责,一般人不用操心

特殊材料 发表于 2008-9-5 18:41:14

追究责任是必须的,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内容,只有找到责任所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既然是出了批量不合格,就说明不是偶然的,表明生产过程是在某一个或多个的环节上出现了异常(如人员工作疏忽,或工艺/原材料/设备有问题等),而这些异常因素的产生都与人有关。当然,追究责任不能搞人人自危。

smallbaby 发表于 2008-9-19 20:16:50

找原因啊,原因出来后要对策,每条对策都要压个责任人, 不用讲什么, 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

凡人一个 发表于 2008-9-19 20:56:03

原帖由 亮剑 于 2007-11-10 19:43 发表 http://bbs.cmiw.cn/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你的“出了问题,该怎么解决”,还以为出了什么问题,于是进来看看。哈哈
找责任是必须的:出了质量问题,肯定是有原因的,是在某一个或多个的环节上出现了异常,而这些环节的组成部分一般都包含人。所以一般都 ...
“姜还是老的辣”。
里面包含了很多人生哲学,我们应该多思考,多反醒!!!

xiongxw 发表于 2008-10-30 10:21:50

首先是解决问题,并制定长效机制,该培训的培训,该整改的整改,最后有时间再追究责任

李毅 发表于 2008-10-31 16:06:56

IPQC要能发现问题,做到这样的就是一个合格的质量一线检验员,事实上能难!我也做过IPQC,真的很难!我了解这种情况,所以我很少责问他们。希望他们不要以为我是只生病的猫就好了。
然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追究责任是肯定的。处理不处理是老板的事情。我们老板很人性,出了乱子基本上不会和员工的收入扯上关系!好员工有,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垃圾员工也有,死猪不怕开水烫,这样的就该“喀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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