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如磐石 发表于 2023-11-6 09:42:07

老板一旦把你利用完了,赶紧缺了你也可以了那肯定把你干掉了,目前还没遇到有良心的老板。

大鸟BD 发表于 2023-11-6 11:27:28

机加工jjg 发表于 2023-11-5 16:57
来回140公里,单程70公里,我现在单程50公里,

深圳上班住东莞,来回90公里

桌前一盆花 发表于 2023-11-6 11:45:58

当时就只是对着你老婆说的吗?有没有其它人在场?能不能找到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如果有证据,直接找仲裁的,有必要的话请个律师。一个律师三千到一万。你这主动离职可能要亏几个月的钱。自己算算哪个划算。最后就是以后多留点心眼。

漂飞 发表于 2023-11-6 12:54:16

尹志春 发表于 2023-11-5 16:58
你是拉磨的驴,不想干 可以滚蛋,来上班地上班 是公司正常合理要求,不想干 可以滚,想让公司炒掉赔钱,不 ...

不看前因后果,你胡说八道啊

漂飞 发表于 2023-11-6 12:54:42

继续在 发表于 2023-11-5 16:44
没必要,既然都闹得不愉快了,先干着,顺便多埋点儿雷,同时找下一家

还会埋雷啊

修铁狼 发表于 2023-11-6 13:07:05

桌前一盆花 发表于 2023-11-6 11:45
当时就只是对着你老婆说的吗?有没有其它人在场?能不能找到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如果 ...

我不想闹到这一步。一直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只是心里气不过而已。

修铁狼 发表于 2023-11-6 13:08:50

桌前一盆花 发表于 2023-11-6 11:45
当时就只是对着你老婆说的吗?有没有其它人在场?能不能找到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如果 ...

律师就不找了。好聚好散。不想撕破脸。

桌前一盆花 发表于 2023-11-6 13:24:01

修铁狼 发表于 2023-11-6 13:08
律师就不找了。好聚好散。不想撕破脸。

当老好人的吗?天于之不受,必后悔。
有些事情,既然是国家的规则内的事情。那么该有的还是要有的。如果想好聚好散,可以好好谈谈。老板现在都不想和你谈,直接搞歪点子。那么就不要和他说什么好话。况且,也不一定要找律师,直接找仲裁就可以了。
上个星期,我有个报销公司没有给,都耗了我一个半月了。后来我直接说找仲裁。结果负责人当天就把钱垫给我了。

养猪东篱下 发表于 2023-11-6 15:38:37

本帖最后由 养猪东篱下 于 2023-11-6 15:40 编辑

最反感别人一副吃定我的样子。如果我是你,我就直接去老板办公室,直接跟他说:如果你想耍无赖,想不赔钱就赶我走,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老子一定让你后悔终生!记住,说完之后立刻出门,走的时候使劲(用最大的力气)关门,一定要有捅破天也不怕的气势!吓死他。

tangjianll 发表于 2023-11-7 14:31:06

机加工jjg 发表于 2023-11-5 16:57
来回140公里,单程70公里,我现在单程50公里,

我马上来回80公里了,原来公司来回34公里。现在往另一边搬了20多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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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这到底算不算变相撵人滚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