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错导致产品批量报废,老板到底该不该扣他工资?
本帖最后由 张麻子 于 2020-8-24 14:52 编辑案情:杜某系某公司的职工,杜某查询工资卡时,发现工资卡里11月份的工资少了1000元,12月份的工资也少了500元。于是,杜某向公司财务询问,得知由于其在工作期间,擅自改换钻头生产出了不少合格产品,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3000元,公司决定由杜某按全部损失的50%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公司扣除了他1500元的工资,其中11月份扣了1000,12月份扣了500。杜某不服,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返还扣除的1500元工资。
审理结果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杜某未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擅自改换钻头,导致其加工的产品中有51个报废,造成直接经济近损失3000元,对此,其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但扣除部分不应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也就是说,杜某正常一个月工资3000元,公司只能从杜某11月份的工资中扣除600元,从12月份工资中扣除600元,共计扣除1200元。
律师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员工在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员工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员工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员工违反了企业规模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二是员工主观上对违法或违约行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三是员工的违法或违约行为给企业造成了实际损失。本案中,杜某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改换钻头,导致其加工的产品中有51个报废,可见,满足上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因此,杜某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就第二个问题,根据《工资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采用按月扣除员工工资的形式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二是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案中,公司一次性扣除杜某全部工资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因此,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返还杜某被违法扣除的工资。
你认为公司扣杜某工资合理吗?
08年做的桥墩模板出问题,炸了两个桥墩,被大骂了一顿。 这官司谁是谁非先不说,说管理而言,这家公司很混乱。属于事后管理,就是出了事再扣钱。下次实际还会出事。这位工人为何会改装钻头,他改装钻头受谁控制?为何造成批量报废?为何第一个月出了事故,第二个月又出?没有其他管理措施?他的钱肯定抵不了损失,老板该思考的不是该不该扣他工资的问题,而是第三个月会不会有更大事故 首先,屁股决定脑袋。
站在员工的角度,不应该罚款,黑心死了!
站在(第三方)员工的角度,应该罚款,但钱有点多了,罚个几百可以接受。
站在老板的角度,应该罚款,五五开我已经很仁慈了。(狗头保命)
其次,未窥全貌,不予置评。(我在知乎喜欢说这句话,今天被知乎给禁言了,就离谱)
事情可能并不像新闻里说的这么简单,老板有老板的考量,员工有员工的难处,未必谁就是错的,但损失已经造成了,接下来的就是弥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建立预防措施等等,如果没有解决根源矛盾,类似的问题还是无可避免的。 譬如朝露 发表于 2020-8-24 15:44
这官司谁是谁非先不说,说管理而言,这家公司很混乱。属于事后管理,就是出了事再扣钱。下次实际还会出事。 ...
是分期扣的,不是两个月连续出问题,审题
以前干钳工,撞坏了一套模具,直接损失上万,老板也没要我赔。最讨厌这种动不动扣钱的烂厂,管理落后,以罚代管。 造成损失不该扣钱吗?只是扣多扣少需要协商罢了! 这个是不是合同法上有规定了? sgxap666 发表于 2020-8-24 15:16
08年做的桥墩模板出问题,炸了两个桥墩,被大骂了一顿。
请谈谈损失了几个亿,当时有何感想和心得
魍者归来 发表于 2020-8-24 15:47
首先,屁股决定脑袋。
站在员工的角度,不应该罚款,黑心死了!
员工肯定有问题(为何要换),QC也有问题(不良品即时发现反馈溯源),
公司建制也有问题(钻头乱换的结果和奖惩必须明确)。
罚肯定要罚,关键是比例的问题。罚几百我觉得合适。
然后其他人员也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