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大爷 发表于 2016-6-3 17:24:10

你能跟猪一般见识吗?不能,这就对了,干出成绩,给他们看看,生气没用!

小老任 发表于 2016-6-3 18:08:34

那些只会嘴BB的人,我藐视他们,想让我服就比我做的更好。专心做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丁卯谷雨 发表于 2016-6-3 18:10:06

闲人太多,所以嘴舌聒噪~

yanhunanche 发表于 2016-6-3 18:11:21

那些人绝对不是什么成功的人 远离他们鄙视他们我也经常遇到这种人

寂静天花板 发表于 2016-6-3 18:29:18

楼主若是没毕业,证明是个小粪青,若是已毕业混社会的,证明不要脸至极,想当年南京大屠杀的日本鬼子,非常敬业,非常努力,人家觉得在为大和民族争取生存空间,正义的很呢。

终结2013 发表于 2016-6-3 20:12:01

一时间没控制好情绪,好几年没这样了。有些亲身感触,所以情绪一下子就放出来了……
以后不再这样了。
也对大家说声抱歉。

向宏 发表于 2016-6-3 20:27:44

该认真创出有己的路了。不能总当跟屁虫!

m_e 发表于 2016-6-3 21:29:48

比如谁?我觉得楼主只要把事实摆出了,多长时间做了什么。讲明白了就赢了,对这些死抠的人一定要给他们讲明白,不然就会被抓住破绽,这样口才自然就上来了。

何其 发表于 2016-6-6 11:16:45

寂静天花板 发表于 2016-6-3 18:29
楼主若是没毕业,证明是个小粪青,若是已毕业混社会的,证明不要脸至极,想当年南京大屠杀的日本鬼子,非常 ...

呵呵,居然评论别人“不要脸之及”。首先你做技术研发毫无疑问不能跟屠杀相提并论。即使你方向错了,影响的也只是你自己的团队而已。

你可能是瞧不上楼主所说的“山寨”,但你如果不山寨,难道你做汽车从一百多年前的三轮车开始吗?人家的确是买了个产品来抄了,人家抄好了,比你原产品还要好,你就得服,技术就是这样进步的。而且你跟人打官司都不一定打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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