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物资进货检验---请教
外购物资进货检验,按照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但是经使用单位小批量使用验证后可以满足要求,这种情况之下应该怎么办?至今遇到了两种处理思路:1、重新开具外购物资检验单,结论由合格更改为不合格;2、结论依旧为不合格,但是走一下评审程序譬如让步/降级接收等。
请教各位哪一种更正确更贴近于质量体系的要求? 楼主:小批量试用的部件是否符合检验标准?????如果不是的话,与试用单位协商,重新制定检验标准就可以了!!! 走评审程序,两种结果:1修改检验标准,2:让步接收。 谢谢二楼的老师。抱歉,我刚才没有说清楚。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对它的检验标准是国标,如果更改的话,即为企业标准了。但是我的理念里应该是企业标准应该高于国标要求才对?这种情况下,更改检定标准的话是否与质量体系冲突? 不是很好理解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