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bkljp02

做事情要么讲原则,要么讲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16 09: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大侠,我也觉得管理者的方式太简单粗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6 09: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零兄,所谓“爱之深,责之切”也!古人有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所求者,不外乎一个明白而已。以不枉曾真心投入!
% v  ?  v4 _4 d; U9 E0 R- I1 q+ ^* n! M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2 收起 理由
shiqi67 + 1 思想深刻,见多识广!
bkljp02 + 1 思想深刻,见多识广!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6 11: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论坛的管理者,动不动就删帖禁言确实太幼稚啦。有事说事没事说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6 11: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房顶 发表于 2016-7-16 08:42: h  s+ p6 l! ^. i7 t3 W
我的好友基本都发不出声音了,哎

" s% s6 U6 H) Z' q% b# w1 \" x, C这叫人说什么好呢!?楼主(zerowing)也是我所敬重的社友,不知为啥被封号(包括其他的),不知情自然不敢乱说啦!' y% d& }* x3 }4 }! ~2 Y; ^5 d

点评

回wendy8314127友:唉!  发表于 2016-7-17 16:18
老马好,几天没见你发声了  发表于 2016-7-17 15:33
转发了八爷什么文章啊,这件到底是什么事  发表于 2016-7-16 15:30
谢房顶友!  发表于 2016-7-16 15:00
楼主转发了998的文章,就封了,其他人也和998事件有关,998找律师放大招,哎,乱啊  发表于 2016-7-16 12:59
感谢大侠。您是我敬重之人。  发表于 2016-7-16 11: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6 11: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零侠好!% M4 c3 t( W$ ]! a3 }; V
1. 这个号我知道是你另一个号,所谓“我从他的利爪上认出了这头狮子”。  b4 u% e! b9 g. [7 u" m+ N
2. 你还有Liao侠,我虽痴长你们十多岁,水平却不如你们太多;这些年在你们的帖子发言中,学习了不少,特此谢过!
, A; f  I8 ~8 U' `3. 老鹰的说明,细细看过,只有避重就轻的感觉。
2 k1 n5 C* m3 s" [& S4. 见到Liao侠,帮我问个好。
( [  j5 V) {: E+ _6 q8 K5. 若有缘,我们可能还会在别的网上再聚。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6 11: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谈老鹰帖子里美好愿景,也不讲工程师情怀...# q( z  H; q7 x3 Y
制定一套双方都接受删帖流程难不难...
, L0 G0 Z% b# G" B" Q- R然后根据流程做到程序正义难不难...
& {( x# S3 i' l2 I" ~结果正义不好判定,程序正义总是相对好实施吧...' `  O/ K. Q+ Q5 q) s) 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6 11: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又要乱一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6 11: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个声明非常失望,搞技术的那个没点骨气,何况是大侠,鹰大论坛的老大应该有点气度,直接解禁不好了,为啥还要去认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6 11: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零侠的理论功底深厚;很让人佩服;现在论坛乱成这样,唉......不说了,无话可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6 12: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机械社区 ( 京ICP备10217105号-1,京ICP证050210号,浙公网安备33038202004372号 )

GMT+8, 2024-10-2 08:20 , Processed in 0.054279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