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一直难以做决定,甚至也没有拿出来讨论,这就是依托社区平台组织合作的利益分配问题。
: l* v9 {2 x U: r+ b& v, s4 S在社区确定建立创新基地,发展机电一体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以来
: i" f0 N; w7 a& G2 @" f2 z5 J6 W(请看http://bbs.cmiw.cn/blogs/laoying/archive/2006/12/21/100194.aspx#comments),我陆续收到不少具体的建议项目或意向性合作,以后还会有更多。所以,今天把这个问题提出来,看大家有什么补充。
9 y" ?; K6 R+ r: {9 W; J9 ]! b在征询了一些社友意见,并考虑社区第一个专利产品的成功先例。原则上,在社区平台上组织合作,社区占30%的利益,项目负责人占70%。 / B$ i, t8 N, z" o3 o+ @5 U
社区以其平台、资源,信誉和品牌优势负责沟通协调,寻找补充资源,市场发展等。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研发工作。 5 d. S: u" c* N N
社区和项目负责人均可在自身利益份额之内进行二次分配。比如,项目参与者的利益从项目负责人的70%之内来出。社区派出的重要参与者或领导者的利益从社区30%当中出。 0 W9 A0 q% z: o; Q
合作当然还涉及很多方面,无法一一说清楚。本次只把利益分配这个重要问题作一个原则性的规定,遇到灵活情况也可以变通。 ' \! T. G9 n7 n. H
请大家发表高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