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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伦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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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2 20: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所谓伦理就是道德,探究的是在关系中共存的道理。

大家都知道家庭伦理,一般叫人伦,也就是做人的道理(局限于家庭范围)。比如父慈子孝,夫妻谦让和睦之类,核心是爱、尽责;各民族会有一些差异,比如美国更强调个人独立,中国家庭有浓浓的亲情从而导致啃老现象。对于家庭伦理的基本准则,人类很少有异议,至少在中国这些准则运行良好,这是中国文明延续至今的基石。这也是孔子的功劳吧。

国家治理中有政治伦理,过去时代中国强调忠君爱民,当然没有制度保证。西方人讲究民主自由和法治,并且有保障机制。国家生活中虽然有很多阴谋诡计和违规操作,但大家在口头上都表示遵守一些基本准则。以中国的历史来说,王朝初始阶段这些规则运行得不错,有一些非常突出的阶段如文景之治,贞观盛世之类,但现代社会已经完全无法按照忠君爱民这样简单的规则运行一个国家了,西方的民主自由法治这种清晰的具有可操作性逻辑的制度体系为政治伦理的落实提供了基础。

人类有商业活动的历史已经很久了,至少有几千年。自然也有商业伦理,最核心的就是诚信。企业的出现似乎没有多少年,只是有了近现代工业以后才有企业这种东西。企业的历史大概也就100年多一点。我们重点讨论一下企业伦理。

中国现阶段,商业伦理、企业伦理一片混乱,几乎连大家共同认可的准则都没有。从社区发帖来看,骂老板的数不胜数,抱怨员工不良行为的也不少。一个事情摆出来,资方、管理方和员工,大家各说各话,互相指责,缺乏大家认可的道德前提。资方和管理方之间的纠纷很少听到,但资方(包括其代理人管理方)和员工的纠纷非常多。资方认为,现在的员工缺乏道德和责任心,不严加管理和监督根本管不住,而员工认为资方对员工缺乏爱护,只有剥削压迫。总之,双方关系乱作一团,是非难辨。

欧美企业强调股东利益,日本企业强调员工,都运行得不错。中国企业强调什么呢?企业运转遵守什么呢?你可能说遵守法律就可以了啊。法律和道德是不同性质的东西,法律是守住底线,但日常运转大量的事情还是要靠道德,靠企业内部各方人员有共同信守的道德前提或伦理准则。老板们聚会,酒酣耳热之际会发出真诚的抱怨,说员工很差,行为不良,必须使用类似阴谋诡计才能有效治理。而员工聚会,畅谈下来,心酸故事更多,大家义正辞严谴责老板。其实双方都没有虚伪,都是在内心认为自己在道德上是正义的,而对方就是魔鬼。

人做了坏事,如果连他自己也认为是坏事,是自己违背了道德,自己是邪恶的。这其实就不是什么大问题,加强约束就可以了。可怕的是,大家没有共同的伦理准则,同一个事情双方没有讨论前提,各方在冲突中都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内心深处都在谴责对方。这相当于双方没有合作基础,所谓关系只是苟合而已。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怎么能爱护员工,员工又怎么能认真尽责。说实话,日本企业的终身制多么牢固啊,人家能有百年企业就一点也不奇怪了。而欧美企业里规则严细且信守承诺的传统,同样建立了良好的秩序。

中国的企业,效益好的时候各方矛盾暂时缓解,表面平和,一旦企业没有效益需要各方共渡难关的时候,很快就一盘散沙,没有了力量。人人都忠于家庭,但鲜有人忠于企业。所谓企业文化,搞一些聚餐,搞一些旅游,年终发点什么小礼品,这些不解决根本问题。中国的企业要想成为一个生命旺盛和顽强的商业细胞,必须有企业伦理的建设。这不是喊几句口号能解决的,也不是晨会宣誓洗脑能解决的,需要法制来托底,需要企业家队伍带头,需要员工文化和道德素养的提高,需要模范企业来作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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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10: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杨大侠发表了很多骂老板的帖子,我看后有感而发写这个主题。

其实,企业伦理在中国是一个观念层面的问题,不是弄什么解决方案,根本不可能是工作层面的问题。大家认为在家庭内部是有伦理道德的,而在企业里就是赚钱和博弈,根本没有什么道德不道德的问题。正是这个基本观念才是十分可怕的,人在内心没有是非感了,敬畏之心和自我约束没有了。这种情况下法律是不起作用的,法律只能处理一些极端情况,99%都是模糊不清的道德问题。

任何组织都需要信条,企业也不例外。据说日本员工被裁好久了,企业里有个事情过去是他负责的,一个电话会自觉过来处理,很认真的。你说这是利益机制吗,不是,是信条在起作用。就像在家庭内部大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和孩子争食一样,都是道德信条。

随着企业逐步发展,这个问题会自然解决吗?就像楼上大侠引用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个好像与事实不符合。从物质角度,中国现在,比30年前60年前好多了,但社会层面比那时候道德堕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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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道德伦理始终是一个思考过程,是一种进行式。实际操作过程总是先小人后君子,丑话说在前。发达的地区讲究男女平等,组织家庭还要讲个婚前协议,就是这个理。双方平等有预定的规则,在这种基础上再发展双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2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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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2 20: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俺用人是选材选德,升迁是年资先于能力。
选德,无德之人不重用;
选材,选择合适的材放于合适的岗位,再逐步育才;
升迁,机会先给资深的,使其未上岗先历练,美名曰“职前训练”,不适任者就让出机会给后进者;
团结,部门内相处要和谐,相互协作,严禁内斗。交办之事落实执行,哪怕是错误指令也要执行,不守规则者调离部门;
俺很看重职场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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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兄弟难道是传说中的小霸王~小霸王其乐无穷啊~  发表于 2015-11-24 16:57
我待过的公司,从上到下,都在斗,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这没有斗就是,就是去干活。  发表于 2015-11-22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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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2 21: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谈谈员工手册,里面应该有一定的劳资双方某些行为方面的书面约定,人事管理部门应该管。伦理应该是在一定客观基础上的某种企业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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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没有见过员工手册  发表于 2016-4-1 15:46
有同感。早前找工作,谈好一家看起来不错的公司,去签合同时,合同里居然没有写到工作时间、待遇和工作内容。问人事经理,答部门手册有写明,每个岗位不一样。心想:部门手册有法律效力吗?果断不签,走人。  发表于 2016-1-23 13:26
双方约定也不解决问题。资方强势,把规定摆出来,很多员工连看都不看就签字同意,因为找个工作不容易,但他内心并不认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2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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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2 21: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ValleyViews 发表于 2015-11-22 21:35
可以谈谈员工手册,里面应该有一定的劳资双方某些行为方面的书面约定,人事管理部门应该管。伦理应该是在一 ...

双方约定也不解决问题。资方强势,把规定摆出来,很多员工连看都不看就签字同意,因为找个工作不容易,但他内心并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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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是不错的,但如何落实,如何有效落实?  发表于 2016-1-30 19:29
工会独立有与党与政离心离得之嫌。其实现在的中国资本家都是红岩色的。所以我说理论上。。。  发表于 2015-11-23 09:11
工会就是个摆设。  发表于 2015-11-23 08:27
所以理论上需要有工会组织来保护员工的基本利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23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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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2 21: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鹰 发表于 2015-11-22 21:38
双方约定也不解决问题。资方强势,把规定摆出来,很多员工连看都不看就签字同意,因为找个工作不容易,但 ...

老鹰区长不了解实际的操作,按照法规办事时,工厂的员工手册与厂规都需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核盖章后始为有效文件,劳动合同则是从劳动部门购买制式合同,否则资方被劳方告上法院,上述未经劳动部门审核盖章文书皆为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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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这回事吗?全部的企业都这样吗?还只是某些个别特殊企业才会有这么好的“劳动合同”?  发表于 2016-1-30 19:31
老板有固定的律师为他服务,打工的有几个会找律师?有人说找劳动局,等劳动局把问题解决了,你损失的比不解决还大,就白解决了。这是百姓不相信相关部门的原因。因为找它你损失更大,何必呢。  发表于 2016-1-23 13:32
那又有多少人給律師騙了?  发表于 2015-11-27 09:33
按理应该找律师,而不是自己琢磨。  发表于 2015-11-24 09:08
我知道你意思了,从这方面来讲你是对的  发表于 2015-11-23 17:33
shong66 问下,当你要为自己维权时,你会先作啥动作? 又最终裁定是依据什么。  发表于 2015-11-23 12:42
老兄说的有一定道理。不过如果法律只保护懂法律之人。这不是法律吧。现在不管是什么合同,比如保险,银行,那么小的字从上到下好几张。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完全理解。  发表于 2015-11-23 12:07
法律只保护懂法律之人。既是自愿就不存在被迫。  发表于 2015-11-23 08:20
不对吧,双方签的补充协议 也是有效的,只要在自愿,不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就是有效的。  发表于 2015-11-22 22:40
原来是这样。  发表于 2015-11-22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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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2 23: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百度的)。只有企业能稳定了,员工发展能稳定了,有个好的环境,这些都会有。现在做个企业朝不保夕,企业管理不善,内耗严重,员工发展受阻,收入受阻,,这些都只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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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无解。  发表于 2016-1-23 13:33
员工,都抱着过客的心态。老板也不怎么相信员工,无解,有时候。  发表于 2015-11-22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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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2 23: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LIAOYAO 发表于 2015-11-22 21:50
老鹰区长不了解实际的操作,按照法规办事时,工厂的员工手册与厂规都需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核盖章后始为有效 ...

请问大侠如何判定劳动合同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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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太深了。  发表于 2016-2-16 22:17
如果说劳动合同没有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审核盖章是违法的话,那么多企业做了那么年居然没有一个人举报?居然没有听说过有劳动部门处罚这类违法的企业的做法?可见,这里面相当复杂。  发表于 2016-1-23 13:40
貌似所签过的合同当中,大部分是A4纸直接打印出来的,只有公司的章和法人签名。买的合同也见过,但也没有看到过公司印章之外的其它印章。再说,这个有几个人知道?就算知道了有几个人愿意不签了,走人?  发表于 2016-1-23 13:37
劳动合同是直接从劳动部门买来的。  发表于 2015-11-23 13:07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合同签订后,报劳动部门备案、鉴证。 乙方从有无鉴证章即可知悉。  发表于 2015-11-23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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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3 06: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鹰 发表于 2015-11-22 21:38
双方约定也不解决问题。资方强势,把规定摆出来,很多员工连看都不看就签字同意,因为找个工作不容易,但 ...

所以理论上需要有工会组织来保护员工的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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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朝工会基本是形同虚设  发表于 2016-1-25 17:20
有的厂里有工会,不听老板的,老板让他滚蛋  发表于 2015-11-23 12:09
小鼻子有春斗和秋斗,天朝讲究的是和谐 ^_^  发表于 2015-11-23 09:34
明白。所以我说 “理论上。。。”  发表于 2015-11-23 09:25
有行业工会,在天朝这些都可以有,只是部分功能被限制,然后。。。 ^_^  发表于 2015-11-23 09:08
有没有地区工会或者行业工会?  发表于 2015-11-23 08:56
天朝法规明令在多少员工数以上者,需有工会组织。 ^_^  发表于 2015-11-23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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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3 06:20: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IAOYAO 发表于 2015-11-22 21:50:11

老鹰区长不了解实际的操作,按照法规办事时,工厂的员工手册与厂规都需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核盖章后始为有效文件,劳动合同则是从劳动部门购买制式合同,否则资方被劳方告上法院,上述未经劳动部门审核盖章文书皆为无

大部分公司的合同都经过修改,明显对劳动者存在不公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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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是“大部分”,而是“绝大部分”,不信,有兴趣者可以做调查。  发表于 2016-1-23 13:43
不违反合同法情况下应该会有一些“适合”的修改  发表于 2015-11-26 15:42
我们公司劳动合同不让员工拿着  发表于 2015-11-23 08:27
大部分? 说话要有证据哦。 法律只保护懂法律之人,俺在社区一直在强调这个论点。  发表于 2015-11-23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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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3 08: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浅川 发表于 2015-11-23 06:20
大部分公司的合同都经过修改,明显对劳动者存在不公

签过字,但是公司说要去盖章就没下发。
上面啥都没用,工资,假期,奖金,全是空白,都是糊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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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情况,经历了两次了。 还有一次是国企,上面是有工资,但是比实际工资少一半左右。  发表于 2016-4-1 15:49
哪家公司?敢无视(或者藐视)共和国法律?貌视可以先给它定个蔑视伟大的共和国法律罪。你去找找职业法律人士咨询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2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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