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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逗比无比的事情。哈哈,哈哈。 |
发表于 2015-10-10 1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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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11: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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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想搞老板,其实早应该平时收集材料,再在业务上恶心恶心老板
1.甲方应该货款随税票走,否则就可算偷税漏税 2.业务员是职务侵占了,刑事 3.印象中应该是经侦大队抓人,检查院上诉 4.业务员去劳动局举报,老板搞搞关系,应该也没啥事。不过业务员去举报,这样的业务员就太水了
业务员属于非公人员职务侵占,属于刑事了。
这是郑州李总现身了吧?
职务侵占,这个没说的,已经离职的员工利用自己以前的职务关系与用户、供货商一起损害原公司的利益,一定被抓。前几天猫虾说准备考建造师,那么四门课中的法规这本课包括历年习题集会有详细讲解。
八爷说得对。所以老板随意克扣我的大额提成。我没有任何办法的。哈哈。我就觉得我发帖说得这个事。国内多少人视法律和合同为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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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11: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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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的不公对公打款。够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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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11: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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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支持提成的说法的。只支持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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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11: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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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11: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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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不好说 二包 几包 以后 到最后一包时候 业务员 也许机会就多了,捐款跑 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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