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226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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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敢说‘爷玩了那东西’,就甭出来奢谈什么管理,哈哈 |
发表于 2015-6-1 18: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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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在米国也不是上来就有人请他做大爷的,大爷都是有功夫的,那些张嘴闭嘴谈规模的,自己什么都玩不成,给他个作坊他也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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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 21: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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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弱弱的说下,苹果和富士康不属于合伙,只是属于业务生意而已。。。
http://www.bain.com/about/index.aspx
你觉得,这个公司,不合伙,怎么玩?
所谓的互联网思维、经济学思维就是这样:有交易成本,能急剧降低,就有机会。
工业的东西,在中国,能把技术从制造中剥离出来的,都有大利润;例如耐克-鞋厂、苹果-富士康。
反过来做呢?组团作战呢?哈哈
米国工业领域,也没有合乎制度的,看来是玩不好的,公司就是公司,该给多少薪水就给,大概这就是工业了,起码我没有见过工业公司有合伙制的,
第一:合伙的目的在于,同行审评比外部审评更有效率;合伙企业的后进可以获得更多机会。
第二:美国律师事务所,开始和你说的那样合伙。后来助理律师开始增加,因为可以处理更多问题。
第三:选拔参照美国高校
我很了解啊 律师,会计,都可以合伙,因为是个人干个人的,大家合伙算账,机械你怎么跟人家合伙?能到合伙的时候,干吗你不自己开公司?就是你不自己开公司,水平够了,你给大公司做顾问,不也相当于合伙吗,
你对合伙人制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是否了解?
你可以试验一下,写个体会,毛搞合作化,失败了,仔细体会一下就会知道为什么,华为跟谁合作吗,分析一下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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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 23: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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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09: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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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6 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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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6 20: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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