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谈。
3 }0 M3 p! h; V: g0 l在零件图中标注数量是不对的,因为数量对于加工的工人而言是变化的,如这个数量是表示这一台设备的需要量吗?是否包含了其它部分对他的借用?是否包含了备件?本此订单中共有几台设备?- O" x. G/ w8 f e* @7 c0 O6 L
设计是不在图纸上写数量的,因为要多少个是你制造根据计划来计算的,我做设计的怎么知道你这个阶段要做多少个?数量搞错了算谁的?而实施了ERP后,直接出制造任务单,连制造部门也不写数量了。工人师傅拿图纸,按任务单上的数量制作就可以了% n9 E+ x! c: x ]
9 N: e% v% |. g所以,要求设计在零件图上写数量,是原来比较落后的制造管理水平决定的,因为这样可以方便工人,拿到图就知道了关于这个零件他应该知道也必须知道的一切了。( e H0 `6 p7 C( C- [
! ]: y0 a* C/ [) e Z* S
陈伯雄观点:! y3 Y* t2 L2 k: Q- A% u/ C
BOM是整个机器的、总的物料清单,几乎所有国家的零件数量都是在装配工程图的明细栏(Part list)中注明。/ K; d6 K, r7 _5 h
在装配模型的BOM数据中,已经存在了、并能动态关联的“某零件数量”的数据,这些数据当然不会存放在某零件模型中;而零件工程图的关联数据,是取自这个模型中,而不会取自这个模型参与装配模型中。( M( B3 _; A" m! L" N
即便可以把这个模型参与的装配模型中的数量数据取出,还有个问题不好办:这个零件参与了多个不同装配(这很常见),您要取出哪一个的数据呢?
2 H& G; V# R4 r# G' s2 q" a0 F我已经说过,数量数据是工艺数据,要与制造和销售相关,并不只由设计决定。例如某活塞销,在年产10万辆份的生产纲领下,须制造11.5万辆份的数量,这不是设计者需要控制或者能够控制的数据。可见,零件数量的多少,不是“这个零件”的数据,而属于与制造管理相关的数据,不应当在设计阶段确认。# q' ?+ v) i" k: o+ ?8 ^
在1969年我开始学徒的时候,一汽设备厂的规则是:图纸上不写数量,别在图纸的工票上写明制造号、制造数量、工时定额和加工要求。, l s( M5 h$ M" h7 _; i$ f' C1 G
如果是“原来比较落后的制造管理水平决定的”,那可就得说是1969年之前的事情了,我不知道。
- O! b/ m. j! ^0 ?* U1 d# [) W不过,这话可就扯到“四十年前”了,都40年了,总该有点进步了吧?+ s) y u' K' e8 m
$ F2 e& M3 P0 Z5 n+ ]; w! Winventor技术专家666观点:& S3 i( v) j, ]5 q0 q
零件图中带数量是跟老苏联学的,早已不用了。. p R& w! o4 p. L. w
某个装配要用到多少基本件(包括自己的与借用的)、多少标准件等由该装配的明细栏(或明细表)决定。
0 |- } L3 a* m# R至于某一批次生产该制造多少基本件、使用多少标准件,直至由哪个车间(或工段)负责,由生产的组织者在生产计划表中根据设计资料做安排与汇总。
6 V' H/ N T1 z, d那种谁都想在设计图纸资料中“落上一笔”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只会给别人与自己添乱。军事管制式的制造企业,或者封闭式的小生产工厂,才会使用或容忍使用这种办法。
# O9 t2 J3 O* F某个零件(或部件)该做多少个是由生产计划表来决定。
: i: N4 j8 T/ I4 J 关于某个零件的数量,是由所用到它的部件来决定的,表达在该部件的明细栏(或另外给出的明细表)中,而其数据源于部件的BOM。
; C+ d8 d- K$ a5 @; O5 d% s4 n 因此,现行的国家标准也好、Inventor也好,都没有错或不妥当,它完全符合“一个数据、由一个人、在(源头上的)一处、说一次”的规则。1 f. ]$ c! c8 c0 k( h
有人想在零件的标题栏中另外添上“数量”这一栏,尽可以自己另外去自定义。至于Inventor则不能直接予以支持,因为它既不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又不符合大多数人的要求。* D/ r! J- C! Z" D& P8 r2 W
另外,以滚珠轴承为例,对于轴承厂来说,它们是零部件。例如:许多型号的轴承(部件)都用到某一种规格的钢珠(零件)。这张钢珠的零件图上的“数量”栏该填写上什么数字呢?这张钢珠的零件图是否必须首先归属于(而且只许归属于)某一个型号的滚珠轴承呢? - i6 `7 J. U5 I
" E J6 j9 s+ f&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