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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房顶

看看mfka的丑恶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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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4: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骂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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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不骂回去吗!  发表于 2014-1-2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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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4: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息怒先,无需对 “被害妄想症” 患者太去计较,这类患者通常会拒绝就医,只要它认为是在刺激它的言辞,它都会认为是要害它的。其逻辑思维会常因妄想插入而显得很紊乱不能有效的联系,和正常人来比较时。除了思维紊乱外,其余表现则和正常人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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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了不认,还强词夺理,无异于小人!  发表于 2014-1-2 23:59
俺出三题俺答了三题你才二 。而且就只会山寨俺发表的资料,第三题俺故意搞了下小动作,这不,不敢也木有反PK的帖了。 笑晕一大片看官。  发表于 2014-1-2 20:58
手下败将!这是不争的事实!动不动就与人PK,你输惨了!你不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不知老鹰为啥惯着你,你才敢胡作非为。你的种种作为与五毛何异?  发表于 2014-1-2 20:54
继续妄想吧! 你现在是典型的发病者的行为。 俺咋会去和 被害妄想症 的患者计较。  发表于 2014-1-2 20:42
手下败将,你脸,要不要?  发表于 2014-1-2 20:34
俺的脸给你,要不要?  发表于 2014-1-2 18:48
你多次无端骂我,老鹰没处理你,还有脸?  发表于 2014-1-2 18:08
看不得别人议论,心理必有扭曲。  发表于 2014-1-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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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4: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是技术讨论交流社区,不是政治博弈,可以争得面红耳赤,最好不要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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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好心态,值得学习,感谢多次给我指导方向  发表于 2014-1-3 23:01
不要急。赌气,很容易上火。沉几天,气就消了。我本人也是很认同你的,经常看你的贴子。虽然看你们在讨论问题,但从来不指责哪个对,哪个错。象我,自己不会的,借论坛开阔下视野。会的,能帮人则帮人。息怒!息怒!  发表于 2014-1-2 20:44
被别人骂急了,忍无可忍!  发表于 2014-1-2 20:35
是这个理!  发表于 2014-1-2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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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5: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多的地方就有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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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热闹,活跃下气氛,挺好,挺好  发表于 2014-1-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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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5: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会处理。mfka出来解释一下为何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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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合不一样,菜场可以谩骂,没人鄙视,论坛嘛,大家都文明些好,鹰大创立这个社区,为的是让大家讨论问题,可以有争论,但是骂人总是不好。这也让鹰大为难。  发表于 2014-1-3 23:04
老鹰:有吵架不骂人的歪理?  发表于 2014-1-3 22:56
骂来骂去没有意思。别人骂了,我不接茬,他一个人也就没有知音,也就不会乱弹琴了。  发表于 2014-1-2 19:55
你说说,我原来挨少多少骂?你是清楚的!  发表于 2014-1-2 18:10
马大直爽!  发表于 2014-1-2 18:06
再NB的解释也不能骂人的。  发表于 2014-1-2 17:01
@mfka  发表于 2014-1-2 16:11
技术争议,无所谓。这种明目张胆地骂人,肯定不行。  发表于 2014-1-2 15:21
不管什么原因骂人是不应该的  发表于 2014-1-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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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5: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分歧时正常的,争论也是存在的,但是人身攻击就不好了,和谐社会文明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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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6: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mf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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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6: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mfka 肿毛个情况,上来没头没脑就骂开了。一点技术含量都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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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把你,无端先骂我的事,也通报出来?  发表于 2014-1-2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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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6: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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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7: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到今晚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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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处理这问题吗?  发表于 2014-1-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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