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3579|回复: 39

三年来我设计了14项专利,科技局和公司给我奖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5 11: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年来 我设计了14个实用新型专利和一个发明专利,并写了专利申请报告、全部审批下来,公司奖励我每项专利200元钱,一共才3000元。我一个朋友一个发明就奖了10000元了。科技局是给每个公司奖励是发明是20000,实用奖5000。4 w5 X6 m7 E- M2 n

点评

先申办奖励,再申报专利。。。  发表于 2013-1-19 08:09
如果可以,他们过分了  发表于 2013-1-15 16:15
这些专利可以提高滚珠丝杠精度,寿命之类的吗?  发表于 2013-1-15 16:15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wugamp + 1 专利法和专利实施细则对奖励金额有明确规定.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科技部门每年都有评选发明大赛,奖金都是几万到十几万的,干嘛不参选一下。关键看效果,哈

点评

比如科技局的发明创新大赛等等  发表于 2013-1-15 16:24
请教是展览吗,还是什么?是科技局吗  发表于 2013-1-15 16:13
主要还是看公司的关系。  发表于 2013-1-15 11:2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职务作品吧,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职务作品,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 Y9 e4 G; |* @% g; O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 B7 p' K% c7 k5 T. s4 w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由合同约定专利权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3 a; X4 R+ W+ S' {8 p9 b6 p
所谓奖励,跟打发叫发子差不多,但你也没辙。

点评

多谢提醒,看来以后得多留一手。  发表于 2013-1-20 21:07
我离开以前公司后,以前公司把我设计的项目不少申请了专利,现在心想:现在这老板做的都够绝的!  发表于 2013-1-17 10: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专利以个人名义,,,奖金就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2: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奖励太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3: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没办法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3: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奖励太少了!想你这种人才,到哪里不是个人物,何必在这种公司,不知道珍惜人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3: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这么多,总感觉怪怪的。就好像搞研究的写的论文超多,1年好多篇,怎么出成果就这么快呢?专利是设计的副产品,是用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有的把数量当做他的主要任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3: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之前公司做的,一分钱的奖励都没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4: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这个问题,实在颇费踌躇。从法理来讲,如果是职务发明,奖励多少都是权利所有人决定的。但是奖金实在太少了点!可能:1/虽然拥有了专利但是在公司业务中无足轻重;或者,2/公司完全不懂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如果是前者,应该向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如果是后者,并且你确定在法理上没有瑕疵,就应该跳槽!我之所以踌躇,就是觉得应该做到在法理上没有瑕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机械社区 ( 京ICP备10217105号-1,京ICP证050210号,浙公网安备33038202004372号 )

GMT+8, 2024-12-19 11:37 , Processed in 0.056581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