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技术创新领先秘密何在:移民文化和平等观念
2012-07-11 来源: 南都周刊(广州) 转贴自:网易
核心提示:美国技术创新能力领先全球,一种常见解释是移民和其他文化的输入,嬉皮士文化影响,但究其思想根源,还是要追溯到《美国独立宣言》对平等、追求幸福权利的明确。
现在大家都讲软实力。美国的软实力有多强,可以有很多争论。不过有一条基本无异议:美国的技术创新能力领先全球。一种常见解释是移民和其他文化的输入,比如晶片和微处理器厂家Intel,其创始人是匈牙利难民;来自俄国的犹太人移民则是Google 两位创始人之一;高科技人最崇拜的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则深受旧金山湾区嬉皮文化的影响。嬉皮文化虽在美国发起,来源却五花八门,其中有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民权运动所带来的对另类生活方式的宽容,有欧洲新马克思主义流派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还有从日本转口的东方禅宗对内心感觉的注重,等等。
如果进一步追问:为什么没有多少人际关系资本的新移民,年青时行为有些怪诞的乔布斯,能在美国脱颖而出?如要讨论思想根源,就要追溯到《美国独立宣言》了:“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这里所讲的“追求幸福的权利”,现在听着似乎如陈词滥调,但在1776年7月4日《宣言》通过之时,却是划时代的新说法。
基督徒原本认为世上没有幸福,生活就是受难,幸福仅在天堂之中。直到十三世纪,阿奎那吸收了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才承认现世也有幸福(但最大的幸福仍在天堂)。现世有幸福,则相当于人在现世有一些维护幸福所必需的权利。英国十七世纪政治学家洛克将这一自然权利归结为生命、自由和财产三项。《美国独立宣言》则将洛克的“财产”这一项作了个新教伦理式的改写,变为“追求幸福”—你不是天生具有享受幸福的权利,而是必须自己追求。
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有追求,就有创新。从电灯、电话到汽车、飞机到晶体管、计算机到互联网、社交网站,一路发明一路发财。为保障这些权利而建立的政府,则保障发的财为创新者所得。
自由资本主义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却也有负面作用。美国的技术创新者,多为白种男青年。一是他们从家庭继承了较多的工业技巧,二是他们能拿出大把时间。在财产的分布上,他们比承担家务较多的女人和文化相对落后的黑人等少数族裔要占优势。于是,即使没有法律明文,也会有一种社会压力,要求工作场所更“公正”:给予女性、少数族裔和资深员工一定补偿。
不久前,一位在风险投资公司任职的女士控告公司歧视。她觉得自己在公司内升职太慢。《纽约时报》报道说:这一官司让人开始注意高科技行业的女性地位问题。还有,自乔布斯去世后,苹果公司半年来连续遭到负面舆论打击,要求他们将装配生产线设在美国,让美国工人也能分享创新带来的工作机会。但如果苹果等公司不再能专注于设计,而是必须花大量精力去解决装配线上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之类的问题,那么硅谷被中国超越的日子,大概就不会很远。
最近,全球四大会计公司之一的KPMG(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对全球650多位高科技主管作了前景调查。一半主管认为:硅谷的领先地位将在2016年左右结束,最可能取代硅谷的是中国。这一预测,从中国角度看,显得过于乐观。但是,国内信息工业在十年内领先美国,则是完全可能的。
但这不等于说美国必然落败。美国的技术领先地位,上世纪曾受到两次挑战。一次是五十年代末,苏联卫星上天,美国似乎落后了。另一次是八十年代末,日本电子产品全面占领美国市场,美国人似乎要给日本老板打工了。只是二十年一过,美国依然遥遥领先。
经济学家熊彼得通过对三十年代大萧条的研究,将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改称为“创造性毁灭”—新技术的发展将带来旧行业的沉沦。但日本庞大的株式会社和苏联的国家垄断,都会阻碍旧行业的毁灭一面。他们能创新式地应用已有技术,却不能像美国那样快速采用全新技术,不管旧行业是否破产—追求幸福的另一面是追求不成得认输。苏联在电子革命中落后了,日本在计算机革命中落后了。而美国即使在信息领域落败,或许也会开创全新的其他领域,比如人工智能领域,比如大规模应用机器人领域。谁知道呢?—创新是不可预测的。
(本文来源:南都周刊 作者:吴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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