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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社区基地孵化项目-制造业之创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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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09: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纵观目前中国民营制造业企业现况,往往是从模仿起步。各家企业你仿我、我仿你,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压价,恶性竞争比比皆是。加之这两年市场环境整体人工成本上涨、原材料上涨、人民币升级、国际贸易壁垒、国际采购市场萎缩等因素影响。很多民营制造业企业已处于生死边缘。如何迈过这道坎,如何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保持企业的发展趋势。唯有创新方为企业的立身之本。创新中如何让企业的产品成为别人模仿不了的产品,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经是这几年企业的重中之重。
2 \& X# u1 `7 U5 n/ o. E    未完待续.....
' Z: v2 u. r4 k( s. G
; V( A* o% |0 w8 \6 {- Q1 F" \( N& Y

" F- |0 r# F2 y; O) O" A/ ~! B( w补充内容 (2011-9-11 12:45):' ~) e6 z$ |$ ]0 T4 ?/ j5 s2 Q
风险与机遇并存,任何事务均存在风险,要想风险为零的项目,在市场的大环境下基本不存在。想要收获,就要付出,只要你在此打操作过程中付诸了了多少心血而已,预计足,则风险小!反之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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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谁来降低创新者的风险  发表于 2011-9-11 10:54
合作创新方式,能降低企业在创新过程中研发成果的费用和风险...  发表于 2011-9-11 09:46
创新价值高 问题是怎么来降低创新带来的风险  发表于 2011-9-10 10:15
周工曾为企业开发一种高附加值产品,该产品若私自拆卸即自行损坏,结果让该企业扭亏为盈,也让周工有了退休安居之地.  发表于 2011-9-10 09:37
此文关注站位!~~  发表于 2011-9-1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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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听雨hn + 1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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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09: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一下, 日本也是靠模仿,但是发展的却很好,因为别人模仿中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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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韩国的很多企业也是从模仿起步,但他们具备长期的战略眼光,成功地迈过了那道坎,完成从模仿到自主创新的转型,从而使其半导体、电子产品等在国际市场上独占鳌头!  发表于 2011-9-10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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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09: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只是瞎操心,没有天朝的支持,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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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是必然的发展方向!这两年来政策也招开了各项座谈会。会议的主题也都是自主创新,技术革新,创立企业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等。  发表于 2011-9-1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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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09: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有模仿超过原型的例子吗?, ]: f2 ]1 H$ A/ @* [8 |
别老提日本当年如何伪造,好像中国以后也能发家致富似的,人家是如何模仿的,中国是如何山寨的,那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的玩意儿老往一块凑啥,拿来意淫吗?成天意淫日本也是模仿起家的,就能证明中国也可以同样起家的吗?是同样的吗?你跟人家日本人一样细致模仿,反超正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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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扫街大侠换装备了,美女换成机械化了,恭喜  发表于 2011-9-13 07:18
小鼻子那可不是纯模仿,这是国人的酸葡萄心态,首先小鼻子花银子买专利,再买你设计水平高的东西,回去再琢磨,厉害啊,制造录像机的年代,磁鼓标准按米国民用陀螺仪工厂标准,米国佬提到这个,集体摇头,不服?  发表于 2011-9-10 16:30
СС  发表于 2011-9-1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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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0 16: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扫街 发表于 2011-9-10 09:53 + Y3 T3 P' z8 T0 Z4 U$ `. N5 b
国内有模仿超过原型的例子吗?
% \- b0 C* b* T4 L3 ^3 V别老提日本当年如何伪造,好像中国以后也能发家致富似的,人家是如何模仿的 ...

% C$ s0 x, C, O5 ^0 x% c: L5 K4 c5 `0 _呵呵,中国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技术创新,中国的政策、企业主、技术人员也都有了这样的意识。这是也过去的30年明显不同的。其实技术创新也必须是到一定的阶段才有可能产生的。
5 g: h  C  M1 {+ w9 ?# c9 A是问当要钱无钱、要人无人时,如何谈创新?在提出改革开放的30年内。我们的经济虽有发展。但明显的规模不足,人才资源不足等重要成因存在。' p+ s* E+ P, q) I7 J3 j. b+ r( C
南方的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现况(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小型私营企业),大家都知道,很多产业都不可能一条龙的生产方式。基本都是你家产塑件,我家产标件等等的小作坊家工方式.....最终一家再雇佣几个简单的装配人员,把这些所有的加工坊的配件装配到一起即生成一个终端产品。是问,在这样一个简略的生产环境下,可能生产出突破模仿规则的产品吗?这个配套环境已形成一个大的环境,所以不论哪家进行最终的装配环境,其实而言,质量都差不了多少。又何谈创新呢?
; E2 X2 }$ f; V; ]6 D2 Z+ \不可否认。通过了这种运作方式,酝酿了许多的工作岗位,不需要投入很多的资金,你就能拥有一个小作坊,成为一条龙作业中其中的一个小链条。在一定时期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 b+ K0 m5 W8 |' o! w( C4 \而现在很多的当初的中小企业已初具规模并已具备了研发的能力,受目前受国际市场综合影响,也使他们不得不重新考虑企业的战略发展发向。所以创新的议题在此时提上来。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下的必然产物。
* Y! U$ |' X1 H不要总觉得日本人、韩国人就比咱们中国人聪明。时机不成熟时,只能通过较低端的产品寻求生存。但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对于想上规模的企业其实都已在考虑自己企业要拥有核心内容的产品,也不是什么认为奇怪的事了。
$ c2 P; N9 w  w而目前各企业都想拥有核心产品,可核心产品的研发都需要复合各个学科的专业士人才,才可能达到这一要求又是企业面临的难题。机械社区聚集了几十万技术专业人才,如果能够很好的整和,应该是一件双盈的事务,呵呵,这也属于是一种创新呵!: N9 b, \4 ?7 o2 Y

点评

政策是为了更好的发展而制定的,这也就是政策在不同时期做不同调整的主因。  发表于 2011-9-11 20:40
高中政治课本上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对生产力影响最大的是政策,虽然那时候政治课本简直就是扯淡,但是我还记得这句话  发表于 2011-9-11 17:53
提高性价比的方案,也属于创新的范畴...  发表于 2011-9-11 09:33
比较赞赏“湖广周工”的观点!  发表于 2011-9-10 21:23
拥有?我抄你的,怎么着,你告我啊,你看看中国的法律保护这玩意儿吗?再说你真能给自己的设计师以高薪吗?  发表于 2011-9-10 20:41
互利共赢是经济全球化时代的理性选择 ...  发表于 2011-9-10 19:24
"双盈"相对"双赢",也属于是一种理念创新..  发表于 2011-9-10 19:21
德国,日本都走过模仿阶段,时间都不长,在这个阶段,大家是比着提高质量,超越世界同时期最高质量,而我们恰恰相反。现在热处理贵了,你数一下论坛有多少家伙试图取消调质处理,能凑合就凑合,这就是现在的情况  发表于 2011-9-10 16:56
意识是随着发展而产生的,呵呵,在这样的情形下,有时还需要一个引导...  发表于 2011-9-10 16:50
既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人的问题。钱,现在肯定不缺,要多少都有。人也不缺,十多亿人,总有些玩技术的,不懂可以学习,阿拉不信十年学不通一个东西,无论什么,关键是全民没有这个意愿!谁希望制造高品质产品?  发表于 2011-9-10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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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0 21: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菲雪 发表于 2011-9-10 16:37   c5 V6 ~3 r" Z( w, b8 S
呵呵,中国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技术创新,中国的政策、 ...
5 O" v- F) A; V& [) T
在这里我专门回复一下“寂寞天花板”的点评吧:
0 ]) T: a* O; I4 S      我总觉得在中国,不是完全的没有法律保障,只是当一件事务发生后,很多人因为是法盲而放弃了自己的权益,真的让人很费解,让人心痛!在此我专门对于专利的侵权在此向大家陈述我的观点,如有不妥,也请社友们见谅!$ d# ]* G. Q* s! g
      通俗的来讲申请专利基本分为三种形式(专利法中可能语言更规范,我在这里表述的较通俗简化,大约理解就可):发明专利(完全的创新产品)、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3 Z5 K! ?0 ^% Z4 U
       如果你有上述三种的创意想法,并申请了专利,如第三方发生了侵权行为,其实是严重的侵犯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4 F, E8 b' b6 N6 c3 l1 H
       只因现在中国大多数民众的专利保护意识淡薄,而中国的专利管理机关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和调查取证手段方面也显得较为薄弱而已。但并不代表你不能行使你权力,追讨别人的侵权行为!2 z. }2 t  r& P1 D' w/ j& f
       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不论是专利权人还是利害关系人既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来处理。目前专利侵权通常会有以下责任:8 u1 ~% U3 U* X& |
        1、侵权行为的民事制裁。专利法对专利侵权主要是采用民事制裁,专利管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在处理侵权的时候,主要是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任何人未经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停止侵权。关于专利侵权赔偿的数额问题”,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此外,专利权人不仅可以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而且还可以要求采取恢复专利权人的业务信誉的措施。* T% F" i6 m) ~; a$ u! v
       2、侵权行为的行政制裁。专利法对侵权行为中的假冒他人专利、泄露机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也对侵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5 P  f+ y9 n3 R+ C7 i0 u- B
       3、侵权行为的刑事制裁。专利法第五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w" z! ~$ H; R      总之,专利侵权行为是严重的侵犯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人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目前很多人的专利保护意识淡薄。我也刚好借“寂寞天花板”的点评发表我我对专利保护的观点。
; R% g0 V+ X7 Y- t& X* n( Z       希望广大社友们出现同样的问题,不要仅发牢骚,而要学会能用合理的武器保护自己,让自己的权益不被伤害。5 q6 O& O5 F( Q7 M) X
       哈哈,我也非法律的专业人士,说法间也非专业,我自己的通俗理解就如此,有不当之处,请指正!5 ~* v$ D( }. f2 s
                                                                                                               兰菲雪. A$ k; L2 X; j5 d1 L
2 t' H; w0 S2 G; ~: V

9 p: l, Z2 s5 T) N. ^4 ?7 b4 ], v补充内容 (2011-9-11 20:46):
" }7 A+ |+ m5 o* a# p) f& V很能理解,明白大家的感受。确实不可否认,目前有些政府的职能机构的不做为,致使了大家满腹牢骚。但我在看一个浅现的道理。30年前大家的生活水平怎么样?目前大家的生活水平又怎样?年轻人的感触可能不深。
, @7 {: K  D3 {1 K. A# [2 i
4 m$ Z  t* e2 e* x  V补充内容 (2011-9-11 20:48):7 x9 s8 b$ v/ \" ~# G; q2 I
对于老一代人,相信感触颇多吧!其实社会还是属于一个高速的发展进步中的。当然不能否认这一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觉得不能容忍的事务存在,不能因为这些不和谐的因素,而否决了社会已经得到了一个较大的发展的事实
! J" c- O7 C" _' G  ~' q
4 b& C* j; n% s9 u+ ~补充内容 (2011-9-11 20:54):3 E5 R0 }1 S$ N6 ^8 h' Q
我认为发展永远就是朝着好的方向走来。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对于政策我们无权发表意见,但我知道,首先我们应该把自己手头的事做好。精研业务,学精参透。相信就会一天比一天更好!

点评

制度一天没变,,其他所有创新,创造,都无从谈起,因为根已经烂了,外表在怎么装饰,也是假的,离死期不远,因为,目前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光四处愚民,没用的,还有别发表些空洞毫无用处的  发表于 2011-9-11 20:39
我当地两家钢锄厂,做锄头能有多少技术含量?他们就是谁也不服谁,都指责对方侵权,官司打了四五年,硬是把各自几百万的家产都耗光了,现两家厂都倒了,案子还没结案.十年前他们都是当地最风光的企业.你能怎样?  发表于 2011-9-11 20:18
中国的法律不是用来保护真正需要它的人的!  发表于 2011-9-11 20:12
呵呵,撇开专利说退一步来说,如果国人自己能有勇气研出发的新产品的核心内容让仿者无从下手,如美国的一些科技项目。哈哈,很多问题都不存在了。  发表于 2011-9-11 09:33
无论在国内国外,"专利"与"专有"并存,专利靠法律或第三方维权,专有则靠自我保护...专利有时效性,还要交费,而且还不断递增.退一步考虑,对于保护不了的那些创新,就算是为人类社会造福吧...  发表于 2011-9-11 09:19
其实细节方面的操作大家都很明白,时代需要发展,人的观念就需要更新,今天没做好的东西,不见得明天就做不到。总不可否认这几年在各方的规划也相应较前十年前好的多吧,这就是一个过程的,重视后,就会越来越好!  发表于 2011-9-11 08:21
专利官司是非常消耗人力物力和时间的东西,中小型公司打不起,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最多的情况是小对大,大对大,要不然赢了都无利可图  发表于 2011-9-10 23:34
人家说,他老人家为什么伟大?因为在年轻时就懂国请,所以打下了江山,后来把国情忘了,就玩的不行了,国情这东西特别厉害, 多数国人虽然从来不懂鬼子的事情,但也一点不了解国情,  发表于 2011-9-10 22:06
纯学院派观点,没有实际可操作性,举个例子,苹果销售不错,有人想出苹果皮这个创意,附庸在苹果上,以为能靠苹果驮着发财,一度还担心诉讼问题,苹果根本没理会,还没完全调试好射频就消失了,被山寨吃掉了  发表于 2011-9-10 22:00
面对现实,有些扯谈  发表于 2011-9-10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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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22: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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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有古时的精明,国外有国外的优势所在。我们是否能“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是需要今朝人共同探索,共同努力的。但这有一个很长的过程,过程中就会有人想走捷径,只有通过摔倒后才知道什么是永远不可简略的。  发表于 2011-9-1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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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23: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但现在谁愿意为创新来买单那?创新需要时间,金钱。那个企业主能等?其实我们不缺乏创新的设计师,谁能保护设计师创新的后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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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1 08: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luchun6304 发表于 2011-9-10 23:26
0 m+ O# v  O) y-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但现在谁愿意为创新来买单那?创新需要时间,金钱。那个企业主能等?其实我们不缺乏 ...

& F. Z: e/ }# B3 P. Q8 y3 s7 G目前大概有10%的中小企业在升级,有20%左右的企业在转型,而大量的企业——60%到70%的企业现在则面临严重的生存困境。
- y' I' g. f' ?0 x( x+ u呵呵,保持现状就面临着无法生存。至于是否要考虑创新,是否要突破,就是越来越多的企业要考虑的问题了!
0 _) @3 e' V* k2 N* ?- N

点评

技术人不做技术,天天去考虑政治,政治人又把自己当成商人了。。。。  发表于 2011-9-16 10:39
作为一个设计工程师,每做一个项目都在创新,都会在原有的设计上进行一定的改进,我想这是职业素养吧。只是效果有时大有时小。而做这些的时候不会去想收益的。  发表于 2011-9-12 22:23
纵观国情,技术总是越来越先进的,别让自己的没信心打垮了自己奋斗的方向。消极的态度会影响到你的工作状态,其实国家的政策等不是我等需关注的,我们只要把自己的技能精研好就可。  发表于 2011-9-11 21:10
连国企大佬们都不愿意去干创新,技术发明的事,,你让压力重重的私营小企业去搞创新,搞发明创造,同时还加上法律无用,一切靠关系后台的这种现实情况,谁敢去搞,就算辛辛苦苦搞出来了,立马被那些大佬们山寨或吞并  发表于 2011-9-11 20:44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企业兴旺的动力。迎接市场经济的挑战,一定要勇于创新,勤于创新, 巧于创新。  发表于 2011-9-11 10:06
哈哈,落后产能就代表着要被淘汰,形势越来越严峻。具体如何去做,是否要转型突破,我们静观好了!  发表于 2011-9-11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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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08: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真的么有法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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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天朝,希望很少, 天朝的朋友一个个的少了  发表于 2011-9-11 11:46
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是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进行发展的。但需要时间来验证,只能是有意识的人越来越多了,离我们的目标就越来越近....  发表于 2011-9-1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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