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就满60岁了。由于企业在04年改制后。其社保都是自己在当地社保局交付。06年老伴病逝,我就一个孩子,她在外地工作。我在咸宁就没有亲人了。只有选择到外地去打工。先后在武汉、广东和江苏等地共打工了六年。下月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心里十分高兴。可出了一件想不到的事情。让我十分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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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我在广东中山打工,因为是外资企业,有社保、医保,还有住房公积金,并且办理了社保卡(可以随时在网络上查询账户余额)。半年后由于其他原因离职。回武汉打工了。当时政策是可以办理退出个人账户部分。由于办理退个人账户手续得一个月后才能办理。我不可能在广东待一个月,就回来了。打算以后再找机会去去办理。后来社保政策有些修改,就是可以跨省转移了。对我们来说应该是件好事。今年年初我持广东社保卡到档案所在地社保局咨询。他们告诉我凭社保卡是不行的,必须到缴费地去办理转移手续。我想,我办理退休手续是下半年的事情,到广东中山去一趟也不是很简单的事情。所以一直到上月才去把社保转移手续办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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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持社保转移手续到当地保局去办理手续时,他们告诉我:必须你的转移金额到账后才能办理。我问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账。他们回答说按照一般常规需要60天。这就意味着我必须推迟两月才能办理。不仅是少领两月的退休金。而且还得多交两月的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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