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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亮剑

我认为这是机械社区设计联盟必须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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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0: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鹰: 已经置顶精华,大家深入讨论,反正元旦前必须昭示天下。
谢谢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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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0: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Lau: 亮侠已经把设计联盟定为丙方,我认为合理,也只能如此。因此,我仍建议,将交流协作定位联盟的主调。承接项目则由实体公司完成,这个实体公司,可以是联盟内的,
您能不能回答俺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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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0: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履薄冰: “第一,任何一个甲方,都不会让别人特别是第三方控制自己的技术;第二,不易避开向宏所说的项目陷阱,即恶意套取技术。这是致命的两点。因此,联盟只适于交流与
哥们,俺认为无所谓的。本来向宏说的就是一个伪命题。人家套取是本来人家就基本差不多掌握的。这个时候我们就奉献是了,对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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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0: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Lau: 谢谢支持!但联盟比现在的社区有更明确的定位和更紧密的利益关系!只是我认为不适合承接项目!
不要怕任何事情,我可以告诉你任何事情,但是,我敢说你仍然不知道怎么做。不是瞧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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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0: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这个事情牵扯到大家每个人。俺的想法就是解决了这些基本问题,其他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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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0: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履薄冰: “第一,任何一个甲方,都不会让别人特别是第三方控制自己的技术;第二,不易避开向宏所说的项目陷阱,即恶意套取技术。这是致命的两点。因此,联盟只适于交流与
哥们,我认为当人家想套时就干脆告诉他。无所谓的。俺是开放的思路。不要怕什么,只要想着做好什么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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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1: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Lau: 再次声明,我赞成成立设计联盟,和制造(加工)联盟。只是它的定位只能是交流与协作。项目只适合实体公司承担。这个公司可大可小,可以集资也可以募股。这要看项
我感觉你说的很矛盾,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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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1: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梦: 基本赞同,最后一点有些细节咱再想想。
最好能够说说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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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2: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Lau: 亮侠已经把设计联盟定为丙方,我认为合理,也只能如此。因此,我仍建议,将交流协作定位联盟的主调。承接项目则由实体公司完成,这个实体公司,可以是联盟内的,
“第一……控制……”,唉,差矣。这个世界谁能控制谁啊
“第二……项目陷阱……”唉,为什么这样想呢?如果很容易被山寨,那么只能说明你这个设计的确很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另外,为什么必须说实体呢,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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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2: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Lau: 再次声明,我赞成成立设计联盟,和制造(加工)联盟。只是它的定位只能是交流与协作。项目只适合实体公司承担。这个公司可大可小,可以集资也可以募股。这要看项
实体必须定位,就是说你能不能回答俺的问题呢。不要“王顾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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