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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机械社区设计联盟必须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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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06: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联盟的业务范围是什么?仅仅设计?既设计又制造?
    如果仅仅是设计公司,那么,想办成什么样的呢?无所不能的设计公司吗?只包含了机械社区讨论话题的很小一部分吗?
    如果是包括制造的设计公司,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讨论设计联盟呢?
2、如果成立实体,那么,公司业务如何定位?怎么样保证股东的权益呢?是募股还是集资呢?
3、如果仅仅是设计的实体公司,那么,一个小公司需要100万元吗?一个大公司100万元是不是差多了呢?

我的看法是:大家不要乱,这是进入实际操作的关键问题,但是看起来意见分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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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6 06: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个人看法:
1、暂时不成立实体。
2、机械社区设计联盟是基于网络的虚拟的设计队伍。
3、机械社区设计联盟的具体项目组是真实的设计队伍,其中那个头只要活着就不能跑。
4、目前可以这样操作:具体项目是甲乙丙三方共同做的,其中甲方是需方、乙方是招标确定的制造方,乙方对甲方负直接的经济责任,丙方是项目组,对乙方负完全的技术责任,对甲方负间接的技术责任。
    如果完全就是甲方委托机械社区设计联盟解决技术问题,那么就签订协议办是了,没有实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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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6 06: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老大把这个帖子置顶。这是必须统一思想的问题。
看起来问题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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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06: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李老师的看法2、3
社区基础是网络,特点不用多说,再加参与人员地域时间等因素,联盟是真正的“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只要项目负责人在负责对应项目时不要变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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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19: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赞同,最后一点有些细节咱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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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19: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置顶精华,大家深入讨论,反正元旦前必须昭示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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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0: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亮侠已经把设计联盟定为丙方,我认为合理,也只能如此。因此,我仍建议,将交流协作定位联盟的主调。承接项目则由实体公司完成,这个实体公司,可以是联盟内的,也可以是联盟外的;可以是老大现有的公司,也可以根据项目建立一个新的实体公司。设计联盟也好,设计公司也好,一上来不可能无所不能,但将来业务范围肯定会逐渐扩大。至于以哪一方面为主,都要看市场需求和社区吸纳人才的能力。
作为联盟中的项目组,作为丙方,会受到很多限制。第一,任何一个甲方,都不会让别人特别是第三方控制自己的技术;第二,不易避开向宏所说的项目陷阱,即恶意套取技术。这是致命的两点。因此,联盟只适于交流与协作,而不适合承接项目。
不知是不是又跑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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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0: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声明,我赞成成立设计联盟,和制造(加工)联盟。只是它的定位只能是交流与协作。项目只适合实体公司承担。这个公司可大可小,可以集资也可以募股。这要看项目大小。
而且,一旦定位,成立联盟与成立公司并不矛盾,亦没有孰先孰后之分,完全看条件是否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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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1: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Lau: 亮侠已经把设计联盟定为丙方,我认为合理,也只能如此。因此,我仍建议,将交流协作定位联盟的主调。承接项目则由实体公司完成,这个实体公司,可以是联盟内的,
“第一,任何一个甲方,都不会让别人特别是第三方控制自己的技术;第二,不易避开向宏所说的项目陷阱,即恶意套取技术。这是致命的两点。因此,联盟只适于交流与协作,而不适合承接项目。”

强烈支持!!联盟若只用于交流与协作,则,维持论坛现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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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2: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履薄冰: “第一,任何一个甲方,都不会让别人特别是第三方控制自己的技术;第二,不易避开向宏所说的项目陷阱,即恶意套取技术。这是致命的两点。因此,联盟只适于交流与
谢谢支持!但联盟比现在的社区有更明确的定位和更紧密的利益关系!只是我认为不适合承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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