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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关于辞职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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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09: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G, b& J/ L- S- O. c. t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M" Z! X2 ^! M$ h" b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u2 }. ?4 r: l# Q& \+ d
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 G; C# h4 z8 E同。
; U; }5 c. Y2 x8 D" J6 f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 X8 v7 f* \9 B, P# Y- E. S9 O1 {同:9 L; @0 [8 m' x$ k  a/ R9 v) j& q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 @; C+ ~# c, @6 o) ^; R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r3 H9 g2 m3 R+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Y+ [) r9 c- s, c% L! t% ?9 R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 f: B! r* Z4 X# k! M  _  d的;2 Z9 r) l1 G) _$ v: x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 Y8 f; s3 B- ~' l# a,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q8 p2 |, v0 x*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Z+ J/ M( ~$ a5 v; B
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 U" {# c  I5 F# v; N/ N
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9 i1 T+ D) P8 f% g4 q
) a! g0 V' h7 b$ K0 j% ]) i0 T2 N( n* g# A, z
以上为法律原文,小弟的疑问是:是不是38条成立,37条才成立?如果不是,那37条中,劳动者离职的条件是什么?无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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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09: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企业适用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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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09: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是的,但好多企业都不按法律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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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09: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七条,属无条件的辞职,是正常状态的,是好离好散的,是理性的;
! o$ L) ^( n8 ?* n( V/ L第三十八条,属企业违约在先而导致离职的,是非正常的,是不欢而散的。" |' g+ |: A" {0 ?
只是这全是理论上的,到了真正操作的时候往往执法者多站在企业一边!(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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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09: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文化博大精深,中国的法律太多模棱两可,期待法律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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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10: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挺好,实际情况落实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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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8 09: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不要抱着所谓的法律来保护自己,法律是有钱人用来对付穷光蛋的。如你强行抱着,最后伤害的自己会很深,甚至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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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8 14: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不要看劳动法怎么规定的,尽量不要与公司闹得太僵。走人时也是好聚好散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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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8 22: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rzy_zh
( m" f+ [+ E; S3 B7 `
2 u0 G: g; b# e6 l0 a4 r& E2 @2 I. H' G  |3 p8 |
    哎···千年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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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20: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一下楼主
  m6 p+ s+ t0 D1 i3 P: B! A合同期到期了…厂里徒弟没招到…厂里不肯放我走…厂里违法了吗?我是不是也可以辞职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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