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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憨老马

一号项目组要计发费用,参与过的社友们是这样回复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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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0 13: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享的精神从线上转到了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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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0 16: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劳动一定要有报酬的,姿态高的也不能为了独善其身让别人都不好意思谈钱,最后工作不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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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0 21: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ubu01 于 2009-11-20 23:25 编辑 3 o; p) v  D3 D5 g  v1 n7 e

2 G( Q6 |2 ?( Z+ v( x9 P. q
老马兄,客气了。# W0 a8 ]2 j) T
我建议留给社区,做为后续项目的启动资金吧。
1 k$ T0 j& L4 ]5 [7 U虽然很少,不足以做什么事情。1 ]& U# ]: a8 I) d# I6 Y& X
网络合作是个新的事物,社区1号项目更是个奇迹,坚绝的无条件的支持它。0 w  j; |6 m* W+ x5 q
这点钱,就算我表达支持的一点实际行动。
8 A/ F1 u$ e% Q( K听竹 发表于 2009-11-19 21:39
4 Y9 V" u6 R& |0 g( ^0 [
孔子家语》里有这样一个故事:鲁国制定了一条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被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肯出钱把这些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买回来,可以凭“发票”到鲁国国库领取“国家补偿金”。这个法出来后,大大推动了鲁国人的救赎行动,产生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l* a! h+ c/ |, U/ y! Z5 m
子贡是孔子门下最有钱的弟子之一,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在周游列国途中,遇到了一位鲁国奴隶,于是花钱把这个人赎出来。子贡觉得自己应该做得更高尚一些,于是把那些“收据”、“发票”全部当众撕毁,并声称:愿意自己承担所有的费用,不向国家报销。这个行为轰动了整个社会。
5 i9 K* @2 k8 I5 g+ l4 l子贡回国去见孔子,孔子吩咐学生说:“子贡来了你们拦住他,因为我不想再见到这个人。”3 t- U) Q" I! J% w# i8 J& j( S
子贡感到很委屈。于是他冲破阻挡,见到孔子。
) C. A$ {: Z) R' H5 q7 J孔子说:“你的行为没有损害你自己的行为价值,却损害了国家的法律。因为你,从此,这个法律再也没有明确的社会效果了。”3 l' J) a4 w& Q; A& g! j
子贡的榜样被舆论传播之后,产生了极大的恶劣影响,因为后来者再也不能以正常的心态去国家报销。因为不能有效地实施这种报销制度,所以肯于出钱赎买的人就越来越少。" M6 j& z6 M- _7 F
在子贡看来,他做得非常“好”。而在孔子看来,子贡虽然做得“好”,却没有“做对”。
* x3 @* U5 C. e# L$ N2 w  s8 M   “做对”不是自己主观认为的“高尚”、“好”。子贡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要求的,所以自然会影响到政策执行的效果。任何工作只有符合客观要求,才能进入可执行的过程,从而达到预期的效率和效果。
, v1 }0 p- ^; l! b8 k, J! `: E“做对”就是符合要求,而不是“好”或者“最好”。这是一条简单的道理。
. F+ g1 g; {  F! i转的一条读后感,你不收就是罪人啦   o, _# G; M9 L0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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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1 10: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旭说的有理。支持下,亲兄弟明算账,这样办事不会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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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1 11: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23# bubu01
& T" _0 D; T- k0 t( h& _' {% G" R% Q3 u7 }6 ?7 S2 o; v
深刻。公平合理是唯一原则,只有这个才能可持续。感谢一下大家的风格,不是要损害事情的主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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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1 18: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故事。5 I  I& T/ S, O) O0 H; @
老马兄,帐号已经通过邮件发送,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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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13: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23# bubu01
0 C( Z1 m& o- P好故事,好寓意,学到了,没看出陈旭这傢伙还是个文学青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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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3 13: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26# 听竹 6 D% T9 J, d2 Q, v1 u$ |% |/ Q$ U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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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18: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故事很不错,才子啊' I  D. a# {: l# M) L
23# bubu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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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干了工作,收取酬劳是应该的,不收反而搞的大家都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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