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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标准可以不遵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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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5 22: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我问到托盘的尺寸的问题,有人给我留言说,这是推荐性标准,可以不用,自己定个尺寸,不用纠结。但实际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美国的所有的标准尽管没有T,但均为推荐性标准。只要在合同或法规中引用,自动成为强制性标准。- A2 ?! }& W. M6 h-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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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来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因为和WTO接轨,就出现了抵触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和国际标准化组织达成了协议,规定涉及卫生和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余均为推荐性标准。但是实际上,所有的标准一旦被引用,均为强制性。并不存在有的标准可以遵守,有的可以不遵守的情况。这是我95年参加全国标准化宣贯时的正式答案。  K" f( b$ R; W" C! P: p* N2 [

/ K# j& o: b0 a4 s所以我才提出托盘尺寸的这个问题。国家或行业标准要么不制定,制定了就要遵守,不能马马虎虎制定标准,应付差事。+ z0 @$ Y; o9 O: }  M
5 D0 Q% i7 \* H3 L7 J. V, {) r( `( G; G
就比如前一阵广为诟病的黄闪可以不可以通行的问题,一些不严谨的条文引起了这么多歧义和麻烦,这种标准和法律条文的意义在哪?不赶紧修订等什么?先不说会出现多少的莫名其妙的违法和罚款,难道等着被人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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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07: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敢笑话,阁下吗。
  n8 ^+ V  X' I' h- i& u) b. _这就是我国特色,遵守标准就是给洋人看的,出口的自然遵守国际标准,在国内使用的就随便你,什么标准,滚一边凉快去,老子乐意。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点评

你这是站在无政府主义的角度来说话,这怎么能服众?老大得有老大的样子。国内进口的车有很多,国产的也很多,车厢内尺寸五花八门,必须要有依法依规的托盘标准,要么就禁止这种规格生产,是不是应该呢  发表于 2023-9-2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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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08: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参考:
' W9 M) o+ k9 u"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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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08: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尤其是闯黄灯等同于闯红灯而进行处罚,是极其不严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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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风过去后,也没人说了。我见到很多的20秒红绿灯就变,一次红绿灯只能过4辆车的路口,真让人无语。不去看看现场也行,就不能看看监控哪里堵了多少人吗,哈哈哈,是懒还是怎么了  发表于 2023-9-26 12:42
到了晚上,绝大多数路口都变成了黄闪。一晚上都在闪,要一直等到天亮吗?哈哈哈。这就是制定法律法规时极其不严谨。我估计又是那种类似于号称自己发明了8个灯的红绿灯实际国外200年前马车时代就有了专利的专家干的事  发表于 2023-9-26 12:39
…(。ó̩̩⌓ò̩̩).゜闯黄灯确实有危险性❗  发表于 2023-9-2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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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08: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是推荐性标准了,所以不必严格执行。【一旦引用,便是强制】更无从谈起,有标准作指导,经常会引用标准中的某些条款,不一定全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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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国家标准了又咋样,要判刑么?  发表于 2023-9-26 12:57
在制定一个企业标准的时候,是允许你的企业标准的技术水平高于国家标准的,注意,是技术水平,而不是说你随便就可以不按照国标行标地方标准做。国家规定了2种规格,你可以选1种执行,但是不可以出来3种规格。  发表于 2023-9-2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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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08: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推荐的意见,我可以不采纳.大概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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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09: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见过建议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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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09: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是不符合大众认知的,例如密封圈尺寸与安装槽,国标对此有推荐性规定,但是大部分都是用于活塞或者高压腔体密封,低压强行遵守会对设计有很大的制约;尺寸会被无线放大,所以这种情况往往需要工程师参照经验去修改槽体与重新对密封圈进行选型。

点评

标准首先是一种经验的总结,为什么不用呢是不是。前面一个人说了,这里有个坑,别掉进去,会崴脚。我不听,非要掉进去崴脚,我自己担着就是。当然,出于标新立异或走一条新路的目的,这是值得提倡的,对于常人不提倡  发表于 2023-9-26 12:52
不矛盾。如你所说,标准规定了高压的数据,是基于高压的经验,规定了高压的场合。低压没规定,那就随便。话说回来,有高压标准,我就不执行,出了问题我自己担着,而且我还得比制定标准的人更高明。这可能吗?  发表于 2023-9-2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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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10: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想不明白??说清楚了还怎么拿捏你??说清楚了,解释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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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6 12: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_ky 发表于 2023-9-26 08:104 R3 u5 L! Z: T5 B
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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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百度的文字,实际是没有权威的。
+ i( @  \5 e1 B. I' s我们之所以有强制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我前面并没有讲原因。实际原因就是,在和wto接轨之前,我们就存在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当然还有地方标准。只要是强制性标准,从上到下,都知道要按照标准;只要是推荐性标准,就没人吊这个标准。) u3 T+ w3 h2 x& r
标准的意义是什么?强制别人执行?错了。标准是一个技术比较强的知识产权,并不是大部分理解的那个展示权利或者加强壁垒,是很多人的知识和经验的结晶。之所以这么做,都是有着很多的考量,但实际在标准中是并不会被人知道的。我这不是在忽悠人。我刚毕业时兼管过标准化工作,编写了好几个企业标准,也都到技术监督局备案,也主管过企业标准鉴定过程中协调专家来现场鉴定的工作。有的条文甚至争论多次才会达成共识。这些有可能在一个文件,叫做标准编制说明当中体现,在正式的标准中是看不到的。这么说并不是说每个条文都有技术含量,不排除有的条文很可笑很低级,但这就是当时多方妥协都能够接受的结果,是下限。这种集大成的标准,为什么不学习使用?没道理啊。自己从头开始总结出这些内容,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没法计算。就好像一个人不学习老师教的知识,非要自己创造算术一样可笑。
' d/ S/ w6 a+ r# L& ^话说回来,只因为从上到下都有这种对推荐标准的模糊认识,所以才有通过权利来凌驾于标准之上的做法。
! j4 a! {* j. f7 g4 v7 L9 b; T0 C国外的标准是推荐性的,通过法规和合同使之具备了强制性。4 m" R7 i5 n0 q6 [4 I
国内的标准中强制性的必须遵守,不管有没有提到。就算推荐性的只要法规和合同引用也具备强制性。在这点上,国外国内没有本质区别。要不然也不会得到WTO的认可。& o  @! O" q. V5 C+ n- ~; g/ f! l
我们与国外的区别在于对标准的认识。标准化并不是在规范人,是在规范化一种知识和行为,风险更小,成功率更高。为什么不消化吸收?不遵守标准化是不是没道理呢?  g+ w' d) P' o+ ]) W0 R! U7 N
当然,标准条文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完美,甚至还有巨大错误,都是可能的。我们要做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标准更完美更有实用性。- _1 _) u7 {' q! r6 y% k7 [& p( _
不畏权威,有理有据。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断进步。这不只是标准化的意义,也是人类进步的意义。5 a( M$ `! v/ Q3 p5 C8 y( y% t

+ W4 b, u3 g) |2 r! ~/ Q# w: }, B8 }1 w5 y) m1 p* q9 M5 C

点评

你愿意用什么是你的自由,但你跟别人打交道的时候你就明白,没人接受你的标准就意味着没法沟通。高压锅推荐性标准里面有30,32cm的规格,你自己非要搞个31cm的,可以啊,专门高价定做密封圈就行。这样行?  发表于 2023-9-26 13:04
典型的教条主义。  发表于 2023-9-2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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