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我 发表于 2019-3-4 14:29:25

请教一个劳动纠纷的问题

我跟公司签订了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合同书上我填的是试用期那一栏,写明了日期是12月4日到3月4日),今天刚好期满。今天我去离职,我的想法是三天时间交接完成后就离开,但是公司要求是要一个月后才能走。劳动法说的是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知公司便可以,但是我这种情况是今天刚好期满了,这样还能适用于试用期内提前三天的这种说法吗?公司现在就是认为已经不算试用期了,所以要我一个月之后才能离职。但是我也没有和公司签订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如果我要去申请仲裁那这种情况是谁占理?

高级灰 发表于 2019-3-4 14:53:18

你不是没签正式合同么,就是没有转正,还在试用期

清风过境 发表于 2019-3-4 14:55:12

你试用期公司给你交社保了没,要是没交,可以以这个理由。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相考察对方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满,则考察完毕,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办理转正手续,继续用工,视为已经合格。试用期过了,如果没签正式的合同,那就是属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这以后的一年内,公司需要每月付双倍工资,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一年,合同就视为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清风过境 发表于 2019-3-4 14:59:48

一般公司HR在你快结束试用期的时候都会提前通知写转正申请或者试用报告之类的吧

魍者归来 发表于 2019-3-4 15:53:45

让公司把保险补齐;P

a444258 发表于 2019-3-4 16:16:19

要会来事一点这种问题直接说明你是试用期 我遇到好几次   都是试用期差不多到了 不满意 然后走人的,

易山水 发表于 2019-3-4 16:20:10

仲裁你会赢,但没有意义, 还是与HR好好协商; 态度到位了,工作交接好,一般会让你提前走;

HR与你较劲也是有成本的, 明明知道你这一个月里出功不出力,硬留一个月,老板会怎么想?

优秀的我 发表于 2019-3-4 16:24:18

|清风过境发表于 03-04 14:55你试用期公司给你交社保了没,要是没交,可以以这个理由。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相考察对方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满,则考察完毕,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办理转正手续,继续用工,视为已经合格。试用期过了,如果没签正式的合同,那就是属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这以后的一年内,公司需要每月付双倍工资,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一年,合同就视为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前两个月没有交,因为被告了,这个月才开始缴纳社保

shmilysunny 发表于 2019-3-4 16:24:46

魍者归来 发表于 2019-3-4 15:53
让公司把保险补齐

现在不都是试用期就会给交保险吗

优秀的我 发表于 2019-3-4 16:25:18

|易山水发表于 03-04 16:20仲裁你会赢,但没有意义, 还是与HR好好协商; 态度到位了,工作交接好,一般会让你提前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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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与你较劲也是有成本的, 明明知道你这一个月里出功不出力,硬留一个月,老板会怎么想?我强硬一点应该也没多大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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