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lley
发表于 2018-12-3 10:58:50
这个我深有体会;在编老师和非编老师的工资待遇相差太大;且非编老师的工作量还比在编老师的工作量大;一定要改制,否则早晚会出问题。
吹尘
发表于 2018-12-3 11:49:19
万字难写 发表于 2018-12-3 09: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但是现实社会很多情况都不是讲理的,或者是不完全讲理的,讲理也是选择性讲理,这就是世道艰难的原因之一。
远祥
发表于 2018-12-3 20:42:56
去二线城市虽然工资高,但如果没买房,到最后还是白搭啦!
山水山石
发表于 2018-12-3 23:27:17
确实存在这个问题,但长远来说值得
杰163
发表于 2018-12-4 14:44:29
生活不易啊!!!!!!要毕业了,我该去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