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化 发表于 2007-11-3 15:35:30

下面介绍我受伤的经历,为了好玩,拿了跟钼丝,结果甩着甩着卷进了电风扇,还好手上只被稍微勒了一下。(类似衬衫的纽扣卷到电风扇了)还有一次刨床刨熟铁正好飞出来飞到我脖子上,有这么巧?最重的一次手被铁丝划破,大概5MM深,10MM长。

lu69 发表于 2007-11-3 16: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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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关于安全事故的例子太多,我要说的大家不要拿自己或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1. 某厂一新工,在操作冲床时,没有调整机床行程,而是为了省事,找来一铁块作垫块用,且不固定,结果因产品和垫块有角度,操作时垫块飞出后反弹到击穿自己胸部,当场毙命.
2. 有一车工,在加工一个产品时,因工装设计有缺陷,造成产品飞出而击中后排另一个操作者头部,结果经抢救无效死亡.

   以上只是我身边的两个例子,希望大家记住血的教训,特别是我们这些工程人员,在设计之初,就要考虑安全问题,最好做一个FMEA.

5198604091 发表于 2007-11-3 16:15:58

我现在的公司假如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是会负责全额医疗费和工伤期间的工资的,但是我们公司没发生大的工伤事故.小事故我们公司有个处理案例:钣金部几个人在抬不锈钢板,放到台上没放好另外几个就松手了,掉下来过程中砸到其中一个人的大腿上,后被送医院缝了十几针,公司负担了全部医疗费用,工资照发,另外老板还给了1000块的营养费那人.

piaoka 发表于 2007-11-3 18:52:40

好!

单位的楞头小伙子,追求速度,数控车加工,左手拿零件,还没有拿开,右手去按动启动按钮,结果把手掌给顶穿了!

国度 发表于 2007-11-3 20:27:54

在我原来工作的那个纺织工厂,十来年里就有七八个轧掉手指头的,还都是违反操作规程的结果,都是一些二十上下的年轻人呐,毛手毛脚,不吸取教训。

老腰 发表于 2007-11-3 21:03:51

一般工厂有买工伤保险,出了工伤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
但不管怎么样,命是自己的,何苦拿自己的命来冒险。
很多人没有安全意识,是工厂要他安全,而不是自己要安全。

小白菜 发表于 2007-11-3 21:29:52

几天前,公司内刚为所雇佣的安装队内的一个农民工死亡捐款,本来应与公司无关的,但农民工没有保险。

刘伟reed 发表于 2007-11-4 14:10:04

安全教育

我门单位的一个车间在97年左右很奇怪,一天半连续出了三起事故
第一天下午上班,有个钳工中午因为喝酒,在工作中与工友没有协调好,让设备把头皮划开很长一口子,到医院逢了二十多针;
紧接着,还是在钳工班,50吨的吊车的大吊钩(大小一共两个钩子)上升时好象极限开关坏了,碰到上面的的吊梁后,钢绳断了.钩掉下来.幸好没有砸到人或者设备.
出了这两件事,车间领导都急坏了!没想到......
第二天上午,一个钳工,装配时,一个零件没放好,掉下来,把脚趾骨砸断了!
然后整个单位都轰动了,从外面请了安全教育的专家做报告.
我也参加了.时间长了,现在只记了三句:
1不要伤害别人
2不要伤害自己
3不要被别人伤害.

心结 发表于 2007-11-4 16:29:23

我属于比较毛躁的……手指头被缝过10几针,差点被模具整死,类似12#的第一种情况,幸亏当时是侧飞的,否则也肯定击穿,当场毙命!想起来后怕,说起来也算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违章操作真是害死人啊

hehehe 发表于 2007-11-4 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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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钢铁学院毕业的,原属冶金部的院校,所以毕业后也就自然的进了钢厂上班。
我去的是豫北的一个钢厂,属大型的钢铁冶金集团,刚去时在炼铁厂机修车间(2000多人),做钳工
有天3#高炉的上料系统故障,是一个焦炭筛开关失控,开关闸门是用油缸连接驱动的,料斗下是上料皮带。经查是油缸与闸门连接处开焊,于是派两名(甲、乙)电焊工去焊接。二人与操作手联系后,关闭了该皮带,甲就蹲在了皮带上开始焊接。
焊完后甲让乙通知操作室,动一下这个闸门,看看咋样,乙如实转告,操作工也如实执行,但是当操作工手动按下该闸门开关时,皮带随之启动,还蹲在皮带上的甲就被拉了个仰面朝天,下身卡在了料斗与皮带的间隙里。随后乙拉动了紧急制动才停止了皮带。
由于当天我也在不远处,赶到现场后,甲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腰部严重受伤。营救时只好用大棉袄盖在甲头上,后用氧气割掉了料斗,生命是保住了,但由于脊柱严重损伤,终身瘫痪,当时不超过30岁。

这里要插一句,因为为了防止焦炭堆积在皮带上,所以打开任何一个闸门都会导致皮带启动,所以就有如上事故。

首先分析责任:1.甲乙二人操作时没有挂牌,属违章操作,挂牌后操作工就不会开闸门
            2.操作工在明知甲乙没有挂牌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措施,麻痹大意,
            3.甲违反了“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站在皮带上”的安全规定,
            4.乙对甲的危险行为没有足够的认识,且没有制止,
            5.操作工理应知道开动闸门会导致皮带开启,但是仍然麻痹大意,在没有确定现场无人的情况下就开动设备,属违章。

处理结果是这样的:没有上报分厂,更没有上报集团公司,只有车间知道,治疗时费用还是车间支付的,后由于瘫痪,无法继续上班,只得上报分厂,按照规定发放了抚恤金,退休工资等,但是集团公司始终未上报。

甲乙二人被罚一年奖金(相当于一半的年收入),操作工一年半。车间主任、党委书记记过,罚一年奖金,安全员受罚(忘了怎么罚的),车间所有人罚两个月奖金。

大家肯定就奇怪了,为何不上报呢,因为上报了工伤之后,首先追究直接责任人原因,如该案例中的甲乙二人和操作工,制裁手段就是罚钱,其后按照规定对伤者的治疗,按照各方责任比例承担义务,当然厂方还是比较人道的,会承担绝大部分经济负担。随后就是追究连带、领导责任。

如果上报公司,则全厂都会被罚,包括厂长。
因此一个五六万人的集团公司名义上每年只伤亡1-2人,其实远非如此,而多数情况下上级部门明知有隐瞒,但就是睁一眼闭一眼。只要你不报,就说明你还可以扛住,你这个部门领导就是有能力的,你扛不住报上来了,那就是你没能力稳住事态,给上级部门添麻烦,损害所有人利益(罚奖金)


而且据我了解,相当多的钢铁集团都是这么处理工伤的

值得让人思考的工伤处理方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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