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tianbihb 发表于 2014-8-18 22:49:54

米思米自己买的货都有假的,表面处理后又上机床加工。

猛龙C 发表于 2014-8-18 23:27:52

本帖最后由 猛龙C 于 2014-8-18 23:31 编辑

各类奇葩,说来话长,就捡最近几天的事情说吧。
1、领导说有客户要来,得组织个ppt,到时候给对方说说,然后领导就给了个提纲,让我来写。主要是说产品升级了,在哪些地方进化了等等
    我想写就写吧,按照顺序,比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性能、成本等等
    但是这些东西都是需要数字来说话的东西,没有具体数据,你说变了,提高了,人家问起来说提高到什么程度了,你得回答人家啊,但事实情况是,产品本身并没什么变化,也就是说要忽悠别人。而且各种数据,比如你说我的毛坯材质好了,那么试验数据呢?抗拉多少MPa?金相拿出来看看,成分你是如何控制的?你说不上来,拿不出来。
    你说产品性能提升了,那么开启力矩是多少?你还是说不上来。
    客户如果相信你了,说明什么?
    无奈,就是一个玩文字游戏的ppt

2、前天公司来了一个贩子,老板说了,人家提供日本的样机,你们照着画,搞一模一样的出来。话间说起一样产品,对方问起来,说你们为何不搞硬密封的?
    老板说,我之所以不搞这个,是全国解决不了密封环的材料。我们成套的图纸都有,但这个环需要真空热处理环境,温度区间极窄,非常难以控制云云。这个时候我想起来老板原先透漏的‘秘诀’:有了问题,要说一堆客户听不懂的高科技词语,把他搞晕了,就行了。
    关键你把客户搞晕了,你的产品不是还是一样没有吗?
    然后又说到一个产品,贩子表示温州的产品质量不稳定,所以找你们。
    我想了想,他们的质量不稳定,你断定这里的质量稳定?你怎么知道的?你有观察他的生产?有看具体生产情况报表?掌握真实的生产流程控制情况了?

    一堆不靠谱的东西,能变成靠谱的?
    奇葩,我越来越感到太奇葩了。

linblackforest 发表于 2014-8-18 23:46:03

好久没上来了 我说说检测部门的事,我们做检测设备的,就怕设备做的好用,这样成本就下不来,那些检测站尤其是个人的,一台设备就能用一回,上面来做资质评定时,预先演练一下,吃完就过关了。他们关心的是价格贵不贵,而不是好不好用,有些地方的终端价格是我们的出厂价。

十九子 发表于 2014-8-19 03:04:19

我是来看故事的。

以前也经常跑跑国内的私企,偶尔看几个国企,上面大家都吐槽,我就不跟着吐了。

外企的槽点也不少,怕吐多了惹人恨。
还没工作的时候看什么杜拉拉升职记啥的,觉得外企多厉害,老外多NB。工作几年,和各国企业聊聊,发现大家也都诸多无奈啊哈哈。
我问德国供应商,你们中国的全资子公司的货的生产流程和质量跟欧洲这边区别大嘛?人家说,呵呵,理论上应该大概没啥区别吧。那表情就明明写着:你懂的。
还看到无数客户当着我的面跟子公司吵架的,骂子公司瞎搞,啥都不懂。人家欧洲人就是单纯,不避嫌。
还有很多欧洲同行跟我抱怨子公司多不好管啊,就随他们去吧,爱咋地咋地吧,派个闲人老外去充门面吧。。。

这些矛盾不在外企做到高层应该感觉不到的。我还是不吐槽了。在中国的外企虽然有别于真正的外国企业,还是有很多值得国人学习的地方啊哈哈。。。

你不行我来啊 发表于 2014-8-19 08:26:52

这可是你让我们说的!
可找到机会吐槽了!
军工行业!
军代表是爷爷,我们是孙子!
吃、喝、嫖都要给爷爷买单!
临走了礼轻了还不行!
就这还经常因为材料里的标点符号被骂的和孙子一样!
不对。不是和孙子一样!
就是孙子!

xlf63 发表于 2014-8-19 08:29:08

本帖最后由 xlf63 于 2014-8-19 08:30 编辑

不吐。
从图纸开始,生产,质检,装配,调试,软件硬件作假多可以一条龙。
所以,为了质量,有时很无奈地只能象998大侠所说得,直接盯着。否则机子设计好后调不好,还是设计人员的事。

碎玉染流年 发表于 2014-8-19 08:29:31

我是扬州的,给大家讲一个关于亚洲饲料机械巨头----扬州牧羊集团的股权故事。
      江苏牧羊集团股权商标侵权之争作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的饲料机械民族品牌,伴随企业的蓬勃发展,牧羊集团却深受其扰:牧羊集团前股东许荣华向多家媒体表述:由于公权力介入,其股权被胁迫低价转让。
   当“胁迫”“看守所转让”等敏感词汇映入眼帘,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公权力介入下又一错案?而当梳理整个过程,才发现,事实真相远不如许说的那么简单。
  许荣华认为,自己当年是以完全莫须有的罪名刑拘的。但来自第三方的尽职调查显示:许荣华因为侵权,涉嫌刑事犯罪而被羁押。
  2004年,许荣华投资创立“扬州隆的饮料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后更名为扬州福尔喜果蔬汁机械有限公司),后该公司又独资设立了扬州福尔喜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两个公司以下统称为“福尔喜公司”)。
  2008年5月,扬州市邗江工商局查实了福尔喜公司未经牧羊集团许可,擅自在广告宣传、交易文书和同种产品上使用了与“牧羊”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及其他不正当竞争侵权的情况。
  2008年8月因福尔喜公司在该案中的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了15万元,且“牧羊”系驰名商标,涉案情节达到《刑法》第213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追诉标准,涉嫌刑事犯罪,该案被移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进行立案侦查。
  而两次处罚结果也证实了侵权事实的存在。邗江工商局对许荣华上述侵权行为,作出了责令更正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0年8月26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18日二审维持原判。
  在进看守所的第二天,许荣华亲笔致函公司领导,希望“能提请市、区检察院、法院、区委、区政府出面进行协调”,同时表示“商标问题造成我今天的结果,我绝不会怨恨谁,是我自己的责任”。至此,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民才参与股权转让协调事宜。此前,许荣华曾在牧羊集团期间负责公司的法务工作。因公司涉及的一些法律纠纷,许曾咨询王亚民,并得到他的热情相助,双方由此建立、保持了长期的友情和信任关系。同时检察院当时也是牧羊集团的挂钩服务单位,王亚民检察长按照检察院关于“在挂钩服务过程中要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参与牧羊集团与大股东之间矛盾的化解工作。因此,公权力介入恰恰是许荣华自身主动请求的结果,而非股权转让原因。事后,许荣华一度对王检察长感激涕零,多次发短信向其表达感谢,并到检察长办公室赠送巨额现金未果。这些细节表明:股权转让完全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
   许认为,转让股价被低估。事实上,根据《上岛协议》约定,许原本应以“设立时该董事出资额为限”,将股权转让。
  2002年牧羊集团改制并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当时个别董事在南京成立公司与牧羊集团开展同业竞争,公开侵犯公司利益。为了防止上述情况再次出现,也为了规范牧羊品牌的使用,牧羊集团五位董事、大股东经过充分协商后于2004年2月28日签订了《上岛协议》,约定董事新设企业使用牧羊商标必须经董事会同意,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对价;同时禁止创业董事同业竞争和其他任何侵犯牧羊利益的行为;如违反该约定的,则以“设立时该董事出资额为限”,将股权转让。
  此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均以决议形式确认并强调,公司股东如有违反忠实、竞业禁止、勤勉义务及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等行为的,该股东的股权必须转让给公司工会,转让价格为该股东的最初出资额。上述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均有许荣华等当时董事及股东的签名或盖章确认。
  许荣华当时持有牧羊集团15.51%的股权,原始出资额约为52万元。许成立福尔喜公司,使用牧羊商标,并未与牧羊集团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对价。作为规定的制定者和参与者,许很清楚侵权的后果。正是由于有检察院协调,许荣华避免了按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原始出资额转让股权的后果,并获得股权溢价40多倍的巨额资金。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有其代理律师的参与,有许对相关条款的讨论和修改,股权转让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系许荣华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
  中国民营企业发展不过短短数十年的时间,在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必然会面临不同的矛盾,也必然会经历由乱到治的过程。牧羊集团这些年的稳健发展说明,黑暗终究阻挡不了阳光。不尊重集体利益,漠视法律规定,必然为团队所抛弃。拨开公权力迷雾,这就是我们看到的真相。

非你不娶 发表于 2014-8-19 08:57:19

一直有个疑问,国外的企业们在原始积累期难道也是靠弄虚作假起来的么?

邹云飞哥 发表于 2014-8-19 09:06:38

呵呵。

九轮蜗牛 发表于 2014-8-19 09:11:41

以前做过一家桥梁模板企业,用的钢板型材什么的都不说了,都是非标的。主要说两点1、桥梁模板是按重量计价的,所以我押车的时候要会放水,最少都得放一吨的水,为啥让我们技术员去押车送货呢,因为我们看着老实呗,事实上我从未失手。还有就是在车上放几块钢板,等卸车的时候卸下来,项目经理直接拉走卖废铁了,这些事就不带说了。2、曾经在一家汽车检测线生产厂家工作过3个月,了解的不算很多,听得最多的是,要能人为控制结果,最好能远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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