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龙
发表于 2014-8-7 12:16:10
讲讲我第一份工作的经历:
公司规定:不可以迟到,且需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注意是到岗,不是打卡提前十五分钟);
迟到一次,从工资中扣除规定的款项(忘了多少钱了,好像是二三百?);
一个月内,迟到三次,则解除劳动关系。
一位同事的姐姐也是公司员工,一次骑自行车上班,眼看骑到公司就要迟到,遂将自行车往路边一扔,打了个的去上班。
mjwz5294
发表于 2014-8-7 13:01:29
主要是“开除”这个事情太难办了,现在招人多麻烦,新招来的一般不及用熟的人。
一重科技
发表于 2014-8-7 13:13:53
整体国民素质的问题!
huaxiangis
发表于 2014-8-7 22:03:25
我的工厂迟到一分钟取消满勤奖,并视作旷工半天扣除半天的基本工资和10%的绩效工资(绩效的工资的扣除,并不是每次都扣10%,而是第一次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剩下的40%也没了。)
xlf63
发表于 2014-8-8 07:59:49
承诺和约定。
管理者的职责。如何管理。
东西文化差异。
你不行我来啊
发表于 2014-8-8 08:54:48
记得还没比毕业的时候,在分布的涂装厂老总是地道的德国人,我把一个沙眼说成了鱼眼,接着就跟我发火了
wjiafu72
发表于 2014-8-8 09:56:13
看完后感觉挺震撼的!对于我们国内的公司来说简直不可想象。
伯爵的等6
发表于 2014-8-8 10:58:04
在中国的国情是有时只有和钱有关系,才会有人听。
leechonghua
发表于 2014-8-9 12:49:21
恶人还需恶人磨!!!
齐东野wh
发表于 2014-8-10 15:35:09
严格的讲,公司是不能对员工罚款的。这的确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