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q
发表于 2013-12-2 22:44:03
抢你的肉 你就吃了他
zerowing
发表于 2013-12-2 23:26:50
话到锋刃须回转,
刀触发时须暂缓。
三七随已成定数,
须把隐字立心间。
幻雪蓝
发表于 2013-12-3 02:41:39
这种小混混我见得多了,你越对他仁慈,就越觉得你好欺负的。一于玩玩他,给他见见世面。
玻璃杯wxyzhjx
发表于 2013-12-3 07:41:11
恶心
xlf63
发表于 2013-12-3 07:52:29
哈,连续剧哪。
先稳着,看后续变化。
先退一步,当要反击时狠狠出击。。。
eddyzhang
发表于 2013-12-3 08:14:26
你们经理真无能!
Cavalier_Ricky
发表于 2013-12-3 08:37:51
扔了都两个月了,还想跟人家计较?
那同事签订单,怎么也得有上司的签字吧?
上司为什么签?傻?不知道公司的流程?
如果换了我,得到这消息后第一时间就去找他明说:确实我跟丢了两个月,你帮我拿到订单了,谢谢。这行业你不熟悉,有问题的话找我,当然是私下的了。
同事,不是你招进来的。同事千差万别,你无法避免。
还是武林外传里的大嘴说的话:人缘要好。
我觉得,公司内,你自己的人缘不足。
又想起我以前以前的那位老总一句话:对外营销,先要搞定对内营销。否则,后院着火,很容易被斩草除根。
(对外,卖东西卖服务;对内,卖自己的人品卖自己的控制能力。)
karlmayerdesign
发表于 2013-12-3 09:16:26
我也手贱了 不过蛮有意思的 期待续集
元宏钢板加工楚
发表于 2013-12-3 09:55:19
淡定!!!!失去的,就当成是抛弃的!努力
mixin0756
发表于 2013-12-3 10:44:12
在这里讨论不如去直接面对你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