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街 发表于 2013-6-3 19:57:11

追责制度被指不规范——4年至少6起事故

中石油大连分公司,又出事了。 这次是油渣罐发生爆炸,爆炸的两个油罐,装有残留柴油。联系到2010年来发生的石油输油管道爆炸导致漏油事件、厂区起火、爆炸起火等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中石油在大连可谓灾患不断:4年6起,其中在2010年发生3起,2011年发生2起,2013年1起。  
  舆论对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反应较为强烈,主要原因之一便是中石油在大连屡出事故。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2010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大面积海上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2.2亿。随后,大连石化又分别发生“10·24”火灾和“12·15”火灾。其中,“10·24”火灾与“7·16”火灾发生在同一个油灌——103号油罐;“12·15”火灾离103号油罐约80米,火灾中有3人遇难。
  2011年,大连石化分公司又发生“7·16”、“8·29”两起火灾和爆炸火灾事故,地点仍然与油罐有关。起火的罐区,是已停产一年多的储存重油等残渣油料的地方,由中石油一家建设公司在检修,原计划下半年重新投产。当时有4个人在现场工作,突然一个空罐发生闪爆,引发了另一个储罐着火。

 
  大连石化公司屡出爆炸事故后,也采取了不少安全生产措施。公开资料显示,就在2个多月前,该公司在储运车间安装了远程监控摄像头,“24小时对灌区进行实时监控”,并“实现了封闭管理”,为“灌区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此次爆炸事故至少说明,摄像头的监控,并不是那么有效。
  并不那么有效的,还有该公司的隐患排查。2011年9月27日之后,该公司开展了百日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的活动。一年多后的昨天,该公司再次发生油罐爆炸事故。

  除今年发生的爆炸事故外,上述所列的诸多事故都被国务院定性为责任事故,大多责任人在事后进行了追责。
  处罚在2011年11月24日做出。《人民日报》报道,国务院当天认定包括2010年“7·16”事故等在内的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并给予64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另有14人被追究刑责。
  2010年“7·16”爆炸漏油事故发生后,被追究刑责的14人,多是中石油在大连分公司的下属公司负责人。中石油上层领导则多受党纪、政纪处分,如中石油的董事长、党组书记蒋洁敏获警告处分;时任中石油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的李新华、廖永远受记过处分;时任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刘宏斌、中石油股份公司安全总监贺荣芳行政记大过处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共有29人。
  此后又有3起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又有3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暂无人被追刑责。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处分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大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并经国务院同意的。
  上述事实表明,中央对中石化在大连所属公司责任人的追责力度不可谓不大。
  但分析这些案例,2010年“7·16”事故发生之后,有关部门做出的最终处理结果往往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领导“记过”,普通工作人员撤职,而事故责任单位的人员被送进了监狱。

 
  有分析认为,一些领导干部或国家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罚之后,可能逃过本该追究的刑事责任,问责变成“暂时受点委屈”。“追究政治责任,不能取代追究法律责任。”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
  2010年9月《人民日报》的报道指出,我国问责制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运动式的问责”,带有浓重的人治色彩。
  2009年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是目前专门的问责文件,由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很难说这是一部法律。”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无论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范围、问责程序,都很不规范。

 
  尽管事故连连,大连石化仍在大连的经济发展中扮演支柱企业的角色。可查资料显示,中石油大连石化为中石油旗下的最大炼厂,2008年8月7日,其年炼油能力一举提升为2050万吨,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炼油基地。目前,虽然炼油能力被中石化的镇海炼化(2300万吨)超越,但大连石化仍然是中国第二大的炼油厂。
  今年1月,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030亿元,成为大连市首个超千亿工业企业,全年实现应交税费172亿元,比上一年增加36亿元,连续四年位列辽宁省纳税榜首。大连市政府为此授予大连石化“超千亿企业”称号。时任大连市长的李万才称,大连石化公司为该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大连市政府与中石油的暧昧关系在另一事件中得到呈现。2011年8月,大连的PX事件中,大连市政府承诺福佳大化PX项目立即停产并搬迁,随后在当年的11月,有媒体称,大连市政府收回了搬迁该PX项目的决定。一年之后,媒体报道称,该项目正在搬迁之中,但同时有该项目高管称,在一年的时间里,生产就从没停过。
  有分析称,由于央企能给当地贡献惊人的GDP数字,地方在融资方面也不得不仰赖央企。地方政府对待央企态度暧昧。

  同属炼油项目,在对待昆明的PX炼油项目建设上,当地有关部门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2013年5月13日,面对昆明市民要求公开炼油项目环评报告的要求,云南发改委称,中石油炼油项目环评报告涉密,不予公示。但在6月2日,昆明市市长李文荣向媒体表示,云南炼油项目环评将按照程序于近期向社会公开,绝不因为是央企就不敢、不能监督。李文荣强调,政府将充分尊重民意。
  有观点认为,当前中央比较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央企如中石油的炼油企业成了环境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重灾区。面对民意,地方政府环保压力加大,不得不“强硬”以对,此外,经济转型已经摆在重要位置,部分央企透支劳动力、透支资源的发展模式,也让地方政府不得不重新审视与央企的合作关系。

 
 
点评:
为什么在国企,人们拼命向上爬,那就是出事时,领导最安全。

把刀用好 发表于 2013-6-3 20:40:52

所谓的事故报告,基本只要看个题目,然后一拉到底看最后几句。亮点果然有。:lol

老鹰 发表于 2013-6-3 21:01:33

3年出四次事故,谁敢相信。

赫德森 发表于 2013-6-3 21:49:26

某年某地,由于夹层灰尘太多,老鼠咬坏主电缆,导致某大型发电厂发生火灾,整个发电机组及该机组所有配套设备,备用电池组等全部损坏,那损失大了去了,其时我适逢其会。火灾发生后,我们所有的工程停了,全国各配套设备厂家紧急赶来维修。开始说要问责的,后来全厂统一口径,最后不了了之。

LXNZJL52 发表于 2013-6-3 21:50:51

关键事故后的追究太不负责

独孤峰yi 发表于 2013-6-3 22:27:24

对于这种事儿,也只有在中国才有,特色嘛!!!!

hc2003 发表于 2013-6-4 08:26:10

替恐怖袭击者办事了,呵呵

一重科技 发表于 2013-6-4 10:11:14

哎,责任心太差啊,很多这种企业都这样,都享受惯了,很多事情能过且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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