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翔我心
发表于 2013-5-28 08:05:12
呵呵,从来不相信一起创业能够长久。
我上次真有机会重新创业,真的无风险。
因为与公司合作,投资做加工专机,设备再买给公司。
合作条件选择1:我占51%,公司占49%,公司出场地和部分的钱,组建新公司,股份公证处公证。
合作条件选择2:我占30%,公司占70%,公司出场地和全部的钱,组建新公司,股份公证处公证。
呵呵,条件不错吧,我没有答应。
原公司本来年销售就有近2亿,新公司如果十年不挣钱,老板照样也没事,而我呢?
在基础条件不对等的情况下,一切合作仅仅是空谈。
muzhijmlh3717
发表于 2013-5-28 09:23:06
飞翔我心大侠,你真牛啊,能否指点迷津,和你一起混呀
XC763
发表于 2013-5-28 11:38:36
呵呵,感觉火药味倒是蛮足的哦!觉得楼主确实是激情四射!不过发展确实需要激情,但是还需要更多的理智,冷静,分析。
飞翔我心
发表于 2013-5-28 12:41:06
呵呵,我们情况不一样,我还是混在单位里面上班。
飞翔我心
发表于 2013-5-28 18:06:42
点评jiuduan说得难听一点,你的心态有问题:你总以为,合作的对方,就是希望新公司永远不赚钱,亏损对其最有利?
jiuduan你没有一丁点魄力。方案一:你控股,新公司由你说了算。方案二:你不出一分钱,占股。唯一的风险:你的设备,合作公司不要了,而市场上根本就没人要。你还想别人再担保,如果新公司亏本了,你仍然要大赚?
呵呵,不要着急,所谓人各有志,每个人的追求也是不同的。
我虽然不认同你的观点,但是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如果法律都执行有效的话,那还要公检法做什么呢。
白云飞雨建虹桥
发表于 2013-5-29 08:52:53
jiuduan 发表于 2013-5-25 2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人刚从珠三角回到浙江。
珠三角是中国最好的创业地,没有之一,这是我在广东10多年的总结。
但本人必须做出选择:做广东人,还是做浙江人,最终决定还是继续做我的浙江人,所以回到了浙江,因为浙江也不差。
你就是那个卖矛、盾的楚人,生命力太强了。
大家回顾一下:
楚人有鬻矛与盾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其人弗能应也。
与我的日记说的一样。如果你是那个商人,您如何回答?
郑跃斌
发表于 2013-5-29 11:17:46
其实跟年纪无关吧,这个。。。。。你的要求根本就是要个天才,一般来说天才都比较年轻。。。。。你年龄定那么高。。。。。难找
人生为棋
发表于 2013-5-29 19:42:47
有更详细的介绍或说明吗?
欧德瑞
发表于 2013-5-30 20:22:42
收学徒不?嘿嘿
wuxiluanpaoP
发表于 2013-5-31 13:39:15
办点事到网上来张罗的要么骗子,要么唇彩,或者,他是100年出一个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