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为企业澄清事实”!
本帖最后由 憨老马 于 2013-1-8 11:14 编辑今天看了个类似话题的帖,不禁想请几年前的一个事例!
2008及09年间,当时金融风暴,很多企业经营困难,我们工厂也避免不了,订单减少,原来一直三班转的,无奈减少了约一半,加班自然就无的了。这样一来,员工只能拿到基本工资,但是原来的基本福利(食和宿)都没变,记得当时连行政人员的工资也削减了。
当时有几个工人,在一个领班的怂恿下,要跟公司讲数,不光上了仲裁,还找来广州日报记者。我不知道那记者是怎样采访的,见报后我看了,很是气愤!因为报道出来的主体意思与事实根本不符,还有不少错漏。在该报当日的电子板,那篇报道的读者评论栏里,我还看到了几段所谓“评论”,讲白了就是骂街,从这些人的话语中,应该就是上了仲裁的那几个员工,甚至有当时还在工厂任职的人。
为了给企业挣回讲理的权利,我想用真名注册读者,因看到所有发言的人,都是匿名的,但真名注册不了,无奈也只能匿名登陆,但在评论里面,我写了我的真名,当时在公司的职务,电话、手机和邮箱等所有信息,并明确指出这篇报道的几点不实之处,如果报社认为有必要,可以找我!同时我亦对那些工人说:你们如果认为公司不好,完全可以自由离职。我们工厂工人离职,从来就没有刁难过人![公司老板曾经有过一句话:问下他(指离职者)还有什么要求,都满足他)。
当时为了保留证据,我还截图了,但是很遗憾,一直没有谁敢来找我理论!从那以后,我鄙视那份报纸,再也不看那个报纸。
我认为人如果真要出来说明一些事实的话,就不应该匿名,光明正大嘛!
下面就是我当时的截图:
叔,哪份报纸,咱们集体鄙视....
支持叔
俺支持两边多要听,话儿多放在桌子上,大家说理就行。只怕一家之言,有时还是一面之词。
有些报刊么,哈哈,只能看看娱乐版。 兼听则明,以实际行动捍卫所有人(包括自己)说话的权力,这才是光明正大。实际行动包括站出来说出自己的道理。 面对真实需要胆识、品行{:soso_e113:} 真理越辩越明,双方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就可以。而偏见容易蒙蔽我们的眼睛,现在社会有普遍的仇富情绪,所以在遇到这种企业和雇员问题的时候比较容易偏向雇员,这样读者喜欢。
不过马大侠也不必在意,公司毕竟比个人有资源,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好,有时被人中伤也没关系。感觉中国不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在运用媒体方面还股够重视,方法也不得当。 清者自清啊,谎言在事实面前时如此不堪一击 黑的白不了白的也黑不了 事实就是事实 好贴,必须得顶 哈哈,楼主是实在人。那图都保存了这么几年,这种态度值得学习。想想自己对自己的工作还是很不负责啊。第一份工作怕是只剩下厂名了。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