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与Rz,请教
各位大哥,小弟初入机械行业,现想请教一下Ra与Rz之间的关系,本公司的一个产品以前规定的是Ra0.2-0.6,现规定Ra0.2-0.6且Rz0.8-2.4,小弟想问一下有没有Ra合格但Rz不合格的情况 国家标准规定:表面粗糙度的评定参数应从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微观不平度十点高度(Rz)和轮廓最大高度(Ry)三个中选取。 微观不平度十点高度Rz: 在取样长度l内五个最大的轮廓峰高的平均值与五个最大的轮廓谷深的平均值之和,用公式表示为 Rz=(∑_(i=1)^5?〖y_pi+∑_(i=1)^5?y_vi 〗)/5 式中 ypi-----第i个最大的轮廓峰高; yvi------第i个最大的轮廓谷深。 取样长度l是用于判别和测量表面粗糙度时所规定的一段基准长度,它在轮廓总的走向上量取。规定和选择这段长度是为了限制和消弱表面波度对表面粗糙度测量结果的影响。常用的取样长度为: Rz≥0.025-0.10μm时,l=0.08mm; Rz>0.10-0.50μm时,l=0.25mm; Rz>0.50-10.0μm时,l=0.8mm; Rz>10.0-50.0μm时,l=2.5mm; Rz>50-320μm时,l=8mm 这是两个评定表面粗糙度的参数,Ra表示在取样长度内各点到基准线的距离的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Rz表示在取样长度内5个最大的轮廓峰平均值和5个最大的轮廓谷平均值之和。 谢谢 有没有Ra0.3Rz为2.5,比如工件上有一条划痕 学习学习 肯定有啊,你测几个就知道了
是的,由于评判方法不一样,是有用这个标准合格用另一个标准不合格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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