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架构中国的百年企业的一点思考
这个问题,在脑子里萦绕了很多年,一直无法成型,现将不成熟的思考,写出来,以供拍砖。1、企业是谁的?
这个问题,法理上很清楚,是投资方的。其实从天理上,企业应该是人的——投资方和投力方共同的。当前“以人为本”是理智的投资者的共识,也是弥补法理的不足。法理和天理的矛盾,就是企业劳资双方矛盾的来源。
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给予投力方相应的股份,让企业里的每个人都把企业看成是自己的,与自己休戚相关。有赢就有输,赢了分红,输了共同承担责任和损失。将矛盾的双方变成共同体。
2、中国企业要协调那些关系?
劳资关系、工种分配、企业与环境。
3、企业的架构
即企业的组织形式,目的是制衡,防止一方独大。
为什么美国要设立2院,而不是1个院?这是架构中一个很有益的话题。众院按人数产生席位,有可能被人数多的某州独霸,损伤了人数少的州的利益。参院按州平均分配席位,制约了独霸的倾向。人数少的州参院的话语权,又被人数多的州在众院的话语权制约。
所以既要防止资方独大,也要防止劳方独大,也要防止经理人独大。
4、劳资双方如何平衡?
前面说过法理偏向投资方,在此前提下,国外依赖于工会保护劳方。工会,实际上是两败俱伤的战斗中,应劳资双方的共同诉求产生的,长远来看,对二者都有利,是妥协后经验的守护者。国内,怎么保障劳方的利益,给劳方一个话语平台,就是百年企业投资者应考虑的,为劳方考虑,就是为企业的稳定考虑。
5、工种分配
以有利于人文和自然科学探索为目标的原则。企业是追求利益,如果人心不稳,企业也不稳。区别对待,有益于调动积极性,区别应有度,当部分人的生存受到威胁,企业将面临陷阱。
於我心有戚戚焉!
本来资方与劳方应该都是一个企业有机体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早期人们对于这种经济组织形式的本质没吃透,就被人为编造成了他们之间只有绝对对立的关系,应该说这是人类思想逐步成熟的过程中不可避免要走的弯路吧。
另外,自由经济的商品社会中,人员总是要流动的,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智力资源、物质资源的充分发挥。 在天朝做企业,你姓了共才有百年的可能性,姓私的就难保了。经济制度决定了一切。本地万人大厂一家,百年老店,厂庆时老胡都来过的。厂里除了没有火葬场,什么都有。一直效益不好,国家扔钱养着。呆坏帐一堆烂了都不还。换了私企早就歇菜了。 如果企业是大家的,怎么说也姓半个共了。
一个企业如果诞生之日起,就期冀于扶助,不办也罢。
企业投资者,若只为糊口而不做长远规划,还不如归隐田园,更能给人带来安逸感。 社区中有才华的人很多,如果能齐心协力,把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我相信会有惊人的成就。创业,难吗?实际不难。共赢,早就是人类的梦想了,西人中,最低级的海盗们都习以为常的做到了,有知识有见识有追求的机械人,就看不透做不到吗?就管不好自己的内心和性格吗?那就笑话了。 大的方面说,我们的制度有根本缺陷。普世价值带来现代世界的繁荣应无异议,我们下一步会走得更艰难,初始阶段过去了,问题就不一样了。从这个角度说,我们自己创造个小环境,探索新型的合作模式,也是新型的企业形式,的确是个创新,比技术创新更重要。 很重要一点是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没有这个,企业不会有积累,就没有提高,就挂了。
对企业的认同感,一部分来自于对社会的认同感。我们有么? 没有的话,恐怕出不了实质上的百年企业。 我感觉对于中国企业的走向,应该多看看中国传统文化。所谓先做人,后做事嘛 诚如鹰老大所说,形式创新比技术创新更重要。
中国有句老话,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如果把希望寄托于某个人,即便成功,也难以守成,最终还是失败。用规则限制“将”,规则成为了“将”,建立长久优秀的“将”就成为了可能,剩下的就是成员们怎样守住规则的问题了。 有些东西是必须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