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地”淘金——土壤修复市场的风险与机遇
一座密闭车间矗立在一个化工厂原址上,卡车将挖出来的土壤运到车间内,大型搅动器翻动土壤,强制有害污染物挥发。挥发物被收集后,或被活性炭吸附,或被焚烧。“类似的土壤修复的新技术正逐渐被应用。”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技术总监马骏说。
但更为原始的方法仍占中国土壤修复技术的主流,即把受污染的土壤挖出来,运到另一个地方进行填埋或焚烧。更多新技术难以被应用,修复企业也处于初级而混乱的状态。
“有的先有工程,后有修复公司,就是有关系的人专门成立一家公司承接这个工程,所以它既缺设备也缺技术。”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所长廖晓勇说。
“但土壤修复不是随便可以糊弄的,将来是要追责的。”高胜达警告,“如今大家只看到土壤修复市场这块肥肉,却没看到未来的风险和责任。”
异地填埋或焚烧,已开始被欧美国家抛弃了,但在中国仍是主流。
曾在美国留学、工作多年的马骏介绍,美国、日本、欧洲曾以异地填埋或焚烧为主,但现在更多采用化学、生物领域的新技术,因为越来越严格的尾气排放标准导致焚烧成本高企。
而中国又因为很多城市缺乏规范的填埋场,所以采用更多的是水泥窑焚烧。水泥窑焚烧会产生二噁英等剧毒废气。而马骏称,国内水泥窑一般不具备处置废气的装置,因此产生的二次污染甚至比原污染物更为严重。
新技术难以被应用。北京市环科院副院长姜林透露,目前全国研发的土壤修复新技术约有一二十种,但都没有得到市场应用。
原因在于,很多新技术的处置周期都比较长,而在房地产火爆的今天,土地流转很快,开发商根本等不及调查和修复。即使修复,业主对周期也有严格要求,一般为几个月到一年。
北京建工于2007年成立,是国内第一家以“土壤修复”作为主业的环境公司,其承接的所有修复工程中,被要求的处置周期没有超过两年的。所以只能通过异地填埋和焚烧的方式快速处理。
即使某些新技术被采用,开发商仍对处置周期要求“严格”。修复公司只好将土壤运到别处,不影响原址的工程开发进度。
开发商还要求修复价格低廉,这也限制了新技术应用。一位要求匿名的专家举例说,2011年11月份,他参加苏州市首例由政府财政支付修复资金的地块招标评标活动。在这次招标方案的设置中,技术值只占40%,商务值占60%,所谓商务值就包含修复价格等因素。“我们(评标专家)都认为招标方案中,技术值应该占80%才科学。否则你技术值虽低,但只要综合评分第一,就能拿到工程。结果必然是谁的价格最低谁中标。”他说。
目前,中国的土壤修复费用大多由政府直接承担,或者在土地转让时折价。
北京建工至今修复项目至少十二个,费用支付的主体几乎都是政府。尽管相关政策规定“谁污染谁治理”,但在中国很难执行。
“这些搬迁、破产的大多是国有、集体企业,若追责还是追到国家的头上;有的地块甚至转手了好几道,责任鉴定十分困难;有的已经破产,已无支付能力。”中国环境修复网执行主编高胜达说。
马骏也称,搬迁企业往往是落后产能,经济效益原本就不好;另外,他们本不愿搬迁,更无动力支付昂贵的修复费用。
埋单自然落到政府头上。然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显然不高。广州市原南方钢铁厂保障房项目的土壤修复过程,颇能体现地方政府的微妙心态。
该场地第一次环评时,有16万立方米的污染土壤,但审议时未获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富曾参与了第一次环评审议,他当时建议补充加密调查重金属污染和有机物含量。因为,钢铁厂一般都存在有机物污染。而施工方最终只做了重金属污染调查。万因此拒绝了第二次环评。他的观点得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刘俐的认同。
“之后,施工方通过我们研究所,要求我不要再提有机物污染的问题了。”万说,“因为修复有机物污染,费用肯定要多。”
但这样的环评报告却通过广州市环保局审批。环评结果显示,重金属微量超标的土壤仅为300立方米。
万分析,南方钢厂第二次环评之所以能够通过,可能因为广州市保障办要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今年新建保障房任务,也是为了减少政府在修复费用方面的支出。但这或许给南方钢厂保障房留下一些隐患。
“以前参加行业会议的人很少,现在每次都是几百人,每次都能发现新企业。”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梦舫如此感慨。
投资者们都将希望寄托于未来的市场。种种迹象表明,土壤修复将是一个爆炸性行业。尤令业界振奋的是:2011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在国外,土壤修复和地下水修复本就密不可分。而中国近5年来,都只是修复土壤,不修复地下水。被污染的地下水还会继续污染土壤。”马骏说。北京建工仅两三例同时做了地下水修复。
重视土壤修复的城市正在增多。
北京市为了践行“绿色奥运”的承诺,自2007年起,大规模启动棕地修复工程。因世博会部分场馆就建于棕地之上,上海也开展棕地修复工作。2011年6月,上海市环保局要求城市污染场地必经修复后才可再利用。
2011年6月,南京市也要求所有正在开发的项目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之前未经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在建工程,必须停建,补充风险评估。这让开发商们一时手足无措。
更令业界称赞的是2011年12月1日,北京市正式实施《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它规定了住宅用地、工商业用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土壤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所涵盖的污染物指标达89项。
在全国土壤修复行业缺乏法规、标准的背景下,这一国内首例地方标准,或对其他地区具参考价值。
就在土壤修复市场逐渐热闹喧嚣之时,中国环境科学协会土壤地下水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谢辉发出一个清醒的声音:中国工业化发展较晚,应该吸取西方国家的教训,积极预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一旦进入修复,费用则十分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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