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SME材料应用的若干问题
笔者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我国锅炉及压力容器制造行业关于ASME材料应用的若干问题,这些问题的正确理解对行业中关于ASME材料应用具有普遍意义,笔者为此作了归纳整理,以期对本刊的读者有所帮助。此外,需要附带说明的是:本文无意对ASME规范的第Ⅱ卷的各篇的版本变动作讨论,在对问题的理解过程中-般是以当时适用的版本为准。l应用非ASME材料如何符合ASME规范的要求,具体怎么操作?(卷I,Ⅷ-10材料,非ASME材料的认同使用)
1)从2001年版的规范起,在它的第Ⅱ卷的A篇《铁基材料》、B篇《非铁基材料》、C篇《焊接材料》和D篇《性能》,4篇共同的“序言”中,有以下的-段说明文字:“1992年,ASME的《压力技术规范及标准局》认可了将非ASTM标准材料(注:如果符合相应ASME材料标准的要求,即可成为ASME材料,下同。)用于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的用途,其意图在于遵循当前通用的程序和实践上,以实现采用非ASME的材料。”这-段说明性文字是在自1998年版起发布的ASME规范中,有关采用非ASME/ASTM材料的最为明朗的描述。
2)自1995年版起,在ASME规范的卷I和卷Ⅷ-1新增加TPG-10和UG-10节的规定,这2节的题目为:“按本卷未允许的材料标准认同或生产的材料,以及未全面认同的材料”。所以,所谓的“非ASME材料要符合AsME规范的要求”,要严格地按规范的要求去做。此外,请注意按PG-10和UG-10这2节,只要是按“按本卷不允许的材料标准生产或认同的材料”及“未全面认同的材料”就是所谓的“非ASME材料”。
对于ASME规范的钢印产品,如何按这2节的规定使得“非ASME材料”能够被使用的问题,-方面所有的结果及质量证明文件需要得到授权检验师的认可或签字批准,另-方面具体操作时也应该得到其指导。
3)卷I和卷Ⅷ-1的PG-10和UG-10节规定完全-致。应用时,首先要注意PG-10和UG-10节规定对于“单-批量”、“特定批量”和“每-件”而言,具体做法及要求都是不同的。
还有后续,有兴趣的可以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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