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标注大家都清楚是互为基准的同轴度要求,个人理解GB1182的17.14条中只是没有举出这种列子,而国标附 ...
这种标法确实是可以看懂的,包括两个面的平行度也可以这么标注,我听老师傅说以前都是这么标的,但是新国标好像是不允许的,当然了,日常画图一般要求不严格,能看懂就行了。
这个拉箭头的方法我会两种,一个是插入多转折引线的,一个是按住ctrl拖箭头出来,这两种都需要调整,SW调整这个其实还有点麻烦,有时候拖出来不好看。
相对于 A-B作为基准的外径有跳动,这样的话,基准就是A和B 组成的轴线,还有必要标注A和B 基准的同轴度么? changzheng 发表于 2024-3-7 16:20
这样标注大家都清楚是互为基准的同轴度要求,个人理解GB1182的17.14条中只是没有举出这种列子,而国标附 ...
这个零件这么长,两头要求同心度2个丝,感觉很难做啊。
不规范 加肥猫devil 发表于 2024-3-7 16:33
这种标法确实是可以看懂的,包括两个面的平行度也可以这么标注,我听老师傅说以前都是这么标的,但是新国 ...
按96年标准的“任选基准必须注出基准代号”的要求楼主的注法确实是错误的。但08和18年标准附录A中没有这样的描述。另外,96年的“短横划不允许与尺寸线相连”,而08年标准的9.3条规定“当基准是尺寸要素确定的轴线、中心平面或中心点时,基准三角形应放置在该尺寸线的延长线上”,96年标准所不允许的这种同轴度的注法,目前也是长见的。因此我认为任何一种标注形式,大家都能看懂,不会产生歧义,现行标准(目前是18年的)没有明确禁止的,就不应认为是错误的。
changzheng 发表于 2024-3-8 09:40
按96年标准的“任选基准必须注出基准代号”的要求楼主的注法确实是错误的。但08和18年标准附录A中没有这 ...
其实我也是无所谓的,我们这边怎么标的都有,反正能理解。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