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这么做是否合理?
本帖最后由 天涯晴天 于 2023-10-31 11:16 编辑原来的公司,给我们租房子,我与同事A和B,在一起住,后来我在今年9月离职,离开了出租房,我离开时听说公司也不在给员工租房子了,其余一位同事负责和房东在今年10月房租到期时做最后的交接,昨天晚上同事A,和我说,房东那边发现炉具坏了,让我们3人赔,其中让我拿200,另外2人分别各是150元,这个事我想起了是今年8月,我在拧开炉具旋钮时,拧不动,发现那个旋钮帽与炉具表面粘接一起,而且里面的轴断裂,旋钮与转轴脱离,我猜测平时做饭时,没及时清理油污,使其侵蚀进里面,时间长了被腐蚀,正巧我那天在用时,旋钮损坏,我认为这东西不是我一下子就弄坏了,是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概率,但是也不能完全说明就是我造成的,可能7月份就坏了,就是没被发现,我把这个事和那同事说了,他说他8月份天热没咋做饭,这个那个的,要我们共同承担这个责任
我想共同承担没问题,但是让我多负担,这不合理,就像水电费一样,怎么去统计谁用得多谁用得少?难不成给人按个水电表?不是那50块钱的事,而是这个事让我恶心,凭啥你规定就是我交200,看人好说话,看人好欺负?基于以上原因我就想拿个168元 把乐色人拉黑就好了 楼主是个好人。 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如果没法确认是谁,那你们三个应该均摊;从另一个角度说,你已经离职,即使你不掏钱,他们也拿你没办法。所以这事让你多出50,我觉得出主意的这个人脑子有毛病,愚蠢至极。本来差额17块钱也不大,还落得个骂名。 都走人了,还理他干嘛! 楼主是个实在人 XT52000 发表于 2023-10-31 11:28
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如果没法确认是谁,那你们三个应该均摊;从另一个角度说,你已经离职,即使你不掏钱,他 ...
我怀疑此人就是穷疯了
尽量不合租,合租也要跟自己关系很铁的人合租。合租问题太多,尤其是水电煤气分摊问题。除非各自按个电表和水表。 公司租的房子,房子内用品损坏是正常磨损,不应该赔钱,以前房东让我赔墙,我笑他有病,还敢不退压金,我直接不搬了,再住 了小半年,不给交租,我天天住 里面不出来,110都没用,我还不准他进入,进来就报警,
按讲三人共同赔,应该平分出钱。